“不当恶魔行不行啊?”
“不当恶魔你养我啊。”
“好啊,我养你。”
“先养好你自己吧,傻瓜。”
马仲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他和一个恶魔谈了一场恋爱。
恶魔说,这是的初恋,感觉很美好,所以会满足马仲一个愿望。
马仲在梦中真的爱上了那个恶魔,所以他希望恶魔不要再当恶魔,而是和他白头偕老。
恶魔笑了。
马仲醒了。
“玛德,那恶魔到底是男的女的的啊,或者说恶魔是什么雌雄同体?”
双腿在瞬间夹紧,稍微感觉了一下前后,发现都没有什么异常,马仲这才松了一口气。
“傻比嘛,恶魔都说要满足我一个愿望了,我为啥不要钱,不要超能力,还让恶魔跟我白头偕老恶魔那头发会白吗?等等,梦里那个恶魔有头发吗?那是头发吗?”
想着醒了之后依然记得很清楚的梦境,马仲笑了起来。
“自己是真的傻比了啊,一个梦而已,梦里的愿望就算是真的许出来了,又怎么可能会实现呢?”
“唉自己真的是穷疯了。”
在床上翻了一个身,马仲瞪着双眼看着天花板。
又如同往常一样惆怅了起来。
丢工作已经一个多月了,向来是月光族的马仲,已经到了连房租都付不起的窘境。
早些年,没钱的时候还好意思跟家里张嘴要,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嘴是再也张不开了。
而且他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太好,父母已经是可以享清福的年纪了,但为了两个儿子能够有更好的生活,还不辞辛苦着。
“为什么就没忍住呢?”
马仲有些后悔,他原本的工作挣的虽然不多,但好在稳定,未来也算是有一定的晋升空间。
可一时冲动,让他成功的炒了老板鱿鱼。
虽然,他炒老板鱿鱼的时候,连老板的面都没见过。
冲动是魔鬼这种道理,谁都知道,可有些事情真的降临到自己的身上,又有多少人能够忍住冲动呢?
“要不要,先回老家待一段时间呢?”
这个想法刚刚产生,就被马仲给仍在了脑后。
家是避风港不错,可为什么要把风雨带回家呢?
已经是成年人的马仲,很清楚成年人最应该学会的,就是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简而言之,就是要有责任心。
从床上爬起来,马仲去了一趟卫生间。
不经意间,就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挫样。
实在点说,马仲长的虽然一般,但也是五官端正浓眉大眼,还有双眼皮。
但因为带了很多年的眼镜,所以这大眼很容易被人忽视,双眼皮更是除了他自己之外,没人能看见。
关注度过低也是一方面的原因,人群之中,目光总是会聚焦在那些最显眼的人身上。
像是马仲这样的平凡人,自然没有吸睛的能力。
可也不会惹人嫌弃。
然而现在的马仲,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却是满脸的嫌弃。
这种嫌弃的表情,让他显得更加不堪。
一个多月没怎么出门,身在一个和自己无关的城市之中,周围尽是陌生人,自然也不会在意别人看自己的眼光,所以马仲也没有好好的收拾自己。
利索的短发已经半长不长,因为睡觉的姿势多变,所以一边高一边低。
还有几撮呆毛坚挺着。
浓密的胡渣子也布满了下巴一圈和嘴唇上围。
非常皱的睡衣,更是让他看起来不比街边的流浪汉好多少。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
这不是马仲对着镜子说出来的话,虽然他心里有过这种想法,但他还没有那么厚的脸皮说出来。
年近三十,混成这个逼样,原因只在他自己身上。
初中时期的学霸,因为沉迷上网而在高中成了学渣,进了一所不入流的大学之后,更是做起了职业选手的白日梦。
那是一款名为的游戏,当年很火,而马仲的职业选手之路,也止步于所在城市的月冠。
比赛是官方举办的百城联赛,拿了月冠之后,原本要参加大区排名赛的战队,被挖走了战队的灵魂人物狙击手。
当时的马仲极为愤怒,因为他还处于用爱发电就能生活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