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萨徒步走了很远。
从诺克萨斯不朽堡垒到皮尔特沃夫的路很长,甚至还要翻过几座山脉,但洛萨的速度依旧快得惊人。
洛萨并没有浪费自己的时间,他在赶路的同时也不忘学习血魔法。
是的,洛萨权衡再三,还是学习了它。
但洛萨并没有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血魔法上,如果这一次皮尔特沃夫之行他能够得到足够强大的力量,那么他会毫不留恋地放弃血魔法,无论这项魔法有多么适合他。
洛萨对于血魔法来说简直就是天才中的天才,通过不断地消耗血液练习,洛萨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吃透了初阶血魔法。他已经可以在数十米范围内随心操作自己的血液。
初阶血魔法对血液的运用可以分为三类。
热血、冷血、铁血。
热血可以让洛萨将血液迅速升温,甚至可以汽化血液,形成高温血蒸汽。
冷血则是让血液迅速降温,虽然达不到冻伤敌人的地步,但冷血可以让洛萨把体温降到很低,用以隐匿自己。
铁血是固化血液的手段,初阶血魔法凝成的血结晶硬度自然比不上真正的钢铁,但也足以刺穿人类柔软的肌肤。
洛萨知道自己又变强了,但比起弗拉基米尔那日所施展的恐怖血洪,还差得远。
……
在长达几个月的不间断赶路后,洛萨偶遇了一行商队。
商队主人是从西边德玛西亚过来的,正准备去皮尔特沃夫卸货。
要论行进速度,商队自然比不过洛萨,但距离皮尔特沃夫已经不远,洛萨想先从了解本地的人得知一些关于皮城的信息,所以他搭上了商队的顺风车。
“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就多个照应。”商队老板很热情,洛萨这种感独自在外游历的人一般都身手不凡,老板也乐意结交。
商队里有不少人都来自皮尔特沃夫,洛萨在聊天中也获得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啊……那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呢?以后还能不能遇到啊。”洛萨身边又传来一声唉声叹气。
“伊泽瑞尔!你不要再一副花痴相了!好女人那么多,再找一个就是了!”一个性格豪爽的汉子大笑道。
洛萨打量着身边这个叫伊泽瑞尔的年轻人。
他看起来应该和洛萨差不多年纪,装束很轻便,只有一只手臂上带着一个护手。他有一头打理得不错的金色短发和漂亮的蓝色眼睛,一个标致的帅小伙,就是性格好像有些脱线。
伊泽瑞尔愁眉苦脸道:“你不会懂的,自从我在德玛西亚看了她一眼,脑子里就全是她,一分钟也没有停下来过。”
“那你当初怎么不去问她的名字?”洛萨加入了聊天。
“我也想啊。”伊泽瑞尔耷拉着脑袋,“可是她好像是个德玛西亚贵族,身边一堆卫兵。还有她那个哥哥,长得比熊还壮,我连靠近搭讪下的机会都没有。”
“德玛西亚的贵族啊,那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人家不是你能高攀得上的。”豪爽汉子拍拍伊泽瑞尔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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