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夜墨一声长叹,手指摩挲着豪侠传发脆的纸张,胸中满是兔死狐悲的伤感。
过了七十多年,当时的人和事都已在口口相传里变得面目全非。
正一盟,如今再没听人说起了,在江湖掀起过波澜的石头,噗得沉下去,消失无踪,无迹可寻了。
毛阿升的命运,不也是我李夜墨的命运吗?
他成了旁人嘴里的魔君,让天下人无不把修习轻功的视作贼子。
多年以后,人们的嘴里又会怎么说我?呵,估计是忘了吧。
小小的飞蒲草,哪里值得被挂在好汉们的嘴上。
他们记得毛阿升,是因为洞窟口的四百颗头颅。
哈哈,杀得这帮伪君子胆寒了吧!
或许等宁王登基为帝,会有史官记载我:某年某月某日,神武无比的当朝天子曾御驾亲征,于阳顶峰上击杀祸国殃民的窃贼李夜墨,为民除害,快哉快哉!
“我不是贼!”
李夜墨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全然忘了这里只剩他一个人,眼角簌簌流下泪水,把如豆的烛火映照得璀璨。
谁会信呢?
谁会记得呢?
谁会在乎呢?
李夜墨举着烛台,虔诚仔细地把毛阿升的白骨收拾起来,用石榻上的兽皮包裹,带到阴桃树下。
抱着兽皮大哭了一场,好像是在送别一个故友。
用手指刨开树下松软的泥土,阴桃树的树根和树干一般的白嫩,但还要更加柔软,像一条条埋在土里的白肉。
手指一扒,树根仿佛活了过来,扭动着,从他手指接触的地方自行抽开。
若是之前,这样的场景一定能吓得李夜墨跳起来,可现在他平静无比。见识过人心的恶毒与冷漠,还有什么怪物能吓到你呢?
树根退开,裸露出一大片深坑,一团巨大的、被土壤沤朽了的、灰黑色包裹暴露出现,几块白骨从包裹里掉出来。
这是另外三位魔君吗?
没有道理金刀马太平!
金山恨钱李去厄!
目不识丁孙立三!
李夜墨跳进树根退开而形成的深坑,想把包裹抱出来,然而七十几年,布料早都酥了,一碰就碎成一捧土。
毛阿升的石窟里没看到一件衣服,想来他是把所有的衣服都用来缠住三个哥哥的尸身,他人生的最后时刻,也和如今的李夜墨一样,一丝不挂,赤条条的。
李夜墨前后跑了六次,才终于把白骨都从土里全都掏出来,三个人的骨头已经彻底混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了。
摊开一旁的兽皮,这一堆是……
天下第一豪侠清水蝠毛阿升!
李夜墨有些替他欣慰:毛阿升呀毛阿升,从此你就不孤独了,你最想念的哥哥们,以后永远和你在一起!
将那三人的骨头也都包进兽皮里,打了结,小心放进深坑。
阴桃树似有感应,树根密密麻麻涌过来,携裹着土壤,把深坑填平。
李夜墨回到魔窟,心情愈加沉重。
“毛前辈说一条腿跳不出山谷,我也只剩下一条腿了,况且,毛前辈只留了一本残缺的秘籍,岂不是更加没有希望?”
“晓儿,你现在还好吗?长夜终晓,可我怕熬不过这冷凄凄的夜了。”
烛台上的蜡烛越来越低,匐倒在烛台上哔剥作响。
李夜墨把手伸向孙立三的论语,现在他已经没了烧掉它的心思。
在他心里:孔老夫子害人不浅!可孙立三已经是他李夜墨的朋友。
正准备将这些册子小心收起来,忽然瞧见,有一本册子与众不同,虽然也是论语的封面,书册的线装用的是红色。
因为时间久远,红色已经褪成了灰色。
李夜墨小心翻来,第一页写着:给四弟毛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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