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最想念的是妈妈做的饭,我们回家吃吧!”孙雪两只手分别挎着爸爸和妈妈的胳膊,开始撒娇。
“好!咱们回家!妈妈给你做最爱吃的红烧排骨!”杜芹笑着答应了。
三年了,孙雪终于又回到了吉城。孙雪在这里出生、长大、恋爱……
车窗外的景色在飞快的倒退,孙雪静静看着窗外,耳边爸爸妈妈在不停介绍这几年吉城的变化。三年来,吉城的变化并不大,一切都像记忆里的吉城一样。
可是自己爱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回到孙家,孙国兴和杜芹忙着在厨房准备饭菜,孙雪被妈妈撵到房间里休息。
孙雪打开自己的房门,一切都还跟三年前一样,仿佛一切都不曾改变。
房间被妈妈收拾的十分整洁:最爱的熊仔还在床头;墙上装饰着自己画的画;梳妆台依然一尘不染。
孙雪坐在了梳妆台前,打开抽屉。抽屉里放着一个精美的木盒子,上面上了一把小锁。孙雪摸索着在另一个抽屉的角落里找出一个小袋子,打开小袋子孙雪拿出一把小小的钥匙。
孙雪轻轻地用小钥匙将木盒子上的小锁打开,又将小钥匙和锁放在桌子上,这才将木盒子打开。
木盒子里放着一大叠粉色信件,信封上,雄健有力的字体写着:孙雪收
而寄件人正是宋骄阳!
孙雪轻轻地抚摸着粉色的信,仿佛在抚摸爱人的脸一样。
上大学的时候,孙雪是校花,宋骄阳是校草。他们相识在迎新晚会上,宋骄阳对孙雪一见钟情。
当然,孙雪对宋骄阳也是一见钟情,但是孙雪觉得女生就应该矜持一些。男生一定付出相应的努力,女生才能答应成为他的女朋友。
那时的她高傲的像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当宋骄阳对孙雪表白的时候,孙雪笑着拒绝了。她对宋骄阳说如果你想让我做你的女朋友,那么你首先要给我写一百封信,那样我才会考虑。
虽然那时已是电子信息时代,可是孙雪非常喜欢信件,喜欢书信来往的感觉。孙雪觉得如果有一个男孩肯耐心得为自己写上一百封信,那他一定是一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
从那以后,每天早晨,宋骄阳都会准时拿着一封粉色的信件和热乎乎的早餐送到孙雪的宿舍楼下。
但是没有等到宋骄阳为她写上一百封信,孙雪的心已经彻底被宋骄阳俘虏。
当孙雪收到第六十封信的时候,她给宋骄阳写了一封回信,信上只有三个字:我愿意。
两颗炙热的心终于紧紧得挨在了一起!
宋骄阳并没有因为孙雪同意做自己的女友而停止写信,他继续写足了一百封信。一百封信记录了两人恋爱的点点滴滴,从开始的仰慕关怀,到最后的热烈缠绵……
孙雪小心翼翼地翻动着信件,晶莹的泪珠一颗颗滚落在信件上,留下斑斑驳驳的泪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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