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云琛不在外面吃饭,在外面吃饭也是去人少或者没人的地方,待在角落里。
到底还是十七八岁的孩子,脸上的一块疤痕说着不在意,心里却是介意的很。
他摇了摇头,“我早上在家吃。”
林穆奇这时候又想到他还给顾云琛说他舍友喜欢吃的他都不爱,这时候再蹭饭,是不是很不要脸了?
犹豫了没几秒,林穆奇就把脸这种东西丢到了一边。
“我也要起那么早,我们一起吃早餐吧?”
面对顾云琛疑惑探究的目光,林穆奇干咳了两声,装作自己根本没有每天被人叫着起床的样子。
“水电费我交,饭菜你买,你做饭,我洗碗,怎么样?”
不怎么样。
偶尔一两次还行,时间久了就特别麻烦。
特别是林穆奇跟他明显口味不合。
顾云琛不说话,林穆奇也能有别的办法,看看昨天的样子,就知道顾云琛容易心软。
到实话他就眼巴巴的看着,不信他不多做一份!
林穆奇想着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把头扭到另一边,对上了任飞阳错愕惊恐的眼神。
林穆奇也觉得惊恐,他表情僵在脸上,“你看什么呢?”
任飞阳收了脸上的表情,回了林穆奇一句,“你再也不是以前的野狗了,现在有人养了。”
林穆奇:“……”
话不是什么好话,不过大家都是叫着狗子,这是爱称。
任飞阳这人除了眼睛肿点儿,嘴贱一点儿以外,其他都还算不错。
跟林穆奇的关系,也是挺好的。
“可惜了,你还是无人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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