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爱情大逃亡》手迹(1)(1 / 1)盔甲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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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烨大略地翻了整本小说,大体上是一气呵成,没有太多写错语句,或者写错字,划掉重新写的。可见,他的父亲在写的时候,很是小心翼翼,尽量不要出差错。

《爱情大逃亡》的正文,不像正规的小说,严禁地分好了章节,每个章节还弄上一个小标题,只是用英文字母分开各个小章节。

用英文字母分开章节,算是他父亲比较新颖的做法。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他的父亲写这部小说,就没有想过要面世,严格按照编辑的要求,写上一目了然的章节。想必是平时无聊,写一些文字来打发时间,或者记录自己所见所闻,亦或者根本就是自己的亲身经历。

无论是那种情况,看后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希望这些有着深层意义的文字,能够给他一点活力。

……

他的父亲叫汤成,所以正文开头的时候,写了“作者:汤成”的字眼儿。

之前他只是从笔迹判断这本小说是他父亲写的,现在标明了作者名字,更加确定就是他父亲留下的珍贵文字。

汤烨换了一个舒服的坐姿,迫不及待地读起来!

……

A

红花镇是富饶的沿海城市T市最重要的镇。T市的商业中心就建造在红花镇,繁荣气象是世界闻名的,所以那里大大小小的饭店应由而生,其中最为闻名的是上海大饭店,名字和外表装潢,都显示出民国时期的风情。

饭店为法式风格的三层建筑,大楼坐北朝南,美观坚固,还有宽阔的庭院,是少有的可以进出汽车的庭院式饭店。虽然饭店地处闹市,但院落中有一对西式半球形盔顶凉亭,有着闹中取静的惬意风韵。

这并不是民国时期留下的饭店,而是饭店主人,为了吸引顾客,仿造民国时期饭店的造型建造。虽然是仿造,但还是吸引了无数有钱人,到饭店来消费。经济宽裕的人消费时一向阔绰,所以开饭店的老板,赚得盆满钵满。

古色古香的饭桌和椅子,透显奢华。明显看得出男女服务员是经过精挑细选聘请的人。女人高挑靓丽,男人颀长帅气。如果他们走在市街,他们天生焕发的吸引人的气质,会让人认为他们在非常大的公司,做着非常重要的工作,让人情不自禁地心生崇拜之情。

饭店为他们订做的制服,也是别有特色,像西方皇宫里的公主和王子穿的服饰,虽然看起来不伦不类,但焕发的华丽,让人觉得在这里吃饭,被他们伺候,是一件荣幸的事。

离饭点还差半个小时,饭店里来了一对年龄和长相都不相称的男女。由于离饭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服务员还是接纳了他们。一个皮肤白皙的女服务员,在女人的要求下,把他们带到角落的饭桌前坐下,那里不仅方便他们说话,还能避开人不必要的目光。这家饭店没有包间,女人只得选择角落安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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