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第二天一早上就买了回R市的高铁票。
tech-1735没有到R市就下了车,只有我和小T回到了R市。
克拉克·修斯果然给我们回了电话。
电话里,他的语气不算强硬,但也不算很愉快。
总之这个事情算是办完了。
最后他给我留下这么一句话:“你不是想要邓元丰的资料么……十月一号之后你可以到星龙食品厂……那里有个人会把东西给你,权当是这次的报酬。”
“记得……要在工厂的工作时间内去。”
第三天,我回到了学校,继续学业。
虽然这个课我也听不进去……就权当是休息吧。
我平平无事地上了几天课,并且在这几天里知道了关于黄之望的一个消息——他转走了。
意料之中,情理之中。
果然……他这种生物没有那么容易被杀死。
不过我们还有机会。
我的身体素质一直维持在那种状态,(之前略有说过)不进不退,让我有些心烦。
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我没有给力的身体素质,还怎么一步步走下去?
可我又狠不下心来锻炼身体!
结果没多久,我闲得无聊把这事和小T说了几句。
她直接给我在五分钟内制定了一个锻炼计划!还是那种要把我往死里整的锻炼!
具体有多么恐怖呢……呵呵。
……
“起来!”凌晨五点差十分,她就把我从床上拽了起来。
她力气好大,我难以挣脱!
在她的“监视”下,我完成了洗漱和食用早餐。
五分钟后,我换上了衣服,是运动装。
我直接被她一车送到我经常走的那条荣辉路。(上学放学,以及平时闲逛,都得走这条路)
她把车靠在路边,停下了。
我被她驱使着下了车。
“你就跟着我的车跑吧。”她打开了双闪灯。
喂!
但我还没来得及抱怨或者解释什么,她就开着车缓缓往前移动了。
这条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靠着人行道的就是一列停车位。
她就是开着车在停车位上挪动。
我迈开步子,试图追上。
刚开始的速度还不是很快,大概也就十五千米每小时的样子,普通人都可以跑出这个速度。
天刚蒙蒙亮,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偶尔可以看见几个环卫工人和背着书包的高三学生。
他们走在他们的路上,我在我的路上奔跑。
我的眼睛死死咬住前方不远处的那辆大红色的宝马五系,双手随着那双闪灯的节奏一摆一摆。
呼吸,呼吸,呼吸!
对方的车速越来越快,眼看就到了电动摩托车的水平——估计有三十千米左右了!
这速度就不是普通人可以维持的住的了,尽管我也很难保持这个速度。
耳边是呼呼的风声,汗水一次次浸透了我的脸颊,又一次次地被风干。
幸好她还没打算彻底搞死我,她没有再加速了,时不时还减了一下速——现在又维持在十五千米每小时左右了。
匀速长跑,虽然累,但还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地步;可,如果距离不变,但速度时快时慢呢?
那就不仅考验耐力,而且考验肌肉爆发力,甚至还考验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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