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悠哉悠哉的生活了一段时间,陈昊在废土的日子随着BB子弹不断消耗中度过着,如今的他一百步的距离,射击固定目标,已经能做到七八成的命中率了。
当然咯,前提是这东西必须有双头牛那么大小,而且还不能移动,面对射击移动的靶子,陈昊基本可以说连扳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扣下了。
可是这并不影响有人来过来拍陈昊的马屁。
“大人你这枪法真是太厉害,即使放在沙漠腹地,也能轻易把那些变种人的绿脑袋打爆!”一个领民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冲着陈昊一个劲的夸奖道。
“哈哈!有这么夸张吗?”陈昊看着歪歪扭扭的靶子,总觉得有些心虚,不过有人来捧自己,总不能翻脸训斥,所谓花花轿子人人抬,陈昊倒也听之任之。
“那还用说,不过大人您天天在营地打靶,未免太浪费了吧!为什么不考虑去外面打几只野味呢?”那领民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道:“尤其是顺着河道走一公里左右,有片灌木林,很多啮齿类动物的足迹,离营地也不远,随便开几枪就能打到足够两天食用的动物,很是不错呢。大人你有空可以去试试!”
“哦?”
陈昊闻言有些意动,说起来他闷在营地里打靶也有些腻歪了,能出去活动下筋骨也是不错的,尤其是按领民的描述,打猎的位置离营地很近,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能迅速撤到营地,或者招呼人来救援,倒也不用太担心安全问题。
而且还有干枯的河道,像屏障似得挡在前面,打猎时候就算射偏了,也不至于被受伤发狂的动物反扑到。
从这天开始,外出打猎的念头就在陈昊的脑子里挥之不去。毕竟在这个没有酒吧没有夜店,甚至连电力都匮乏至极的地方,打猎的吸引力,变得越来越大了。
就这样,某天清晨,陈昊带上狐鼠步枪悄悄摸出了聚居点,前往狩猎点。据那个领民的描述,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吸引动物,领民特意找了一些莫哈顿沙漠特产的大土蕉放在灌木丛里,想必多少会吸引些上钩的蠢物吧。而且还在河道边的岩石堆上,做了一个简易的隐蔽点,最大限度的方便陈昊打猎。
有了这些安排,陈昊自己都挑不出什么毛病,兴致勃勃的决定了打猎的时间。
因为距离实在很近,陈昊又不打算浪费征召的机会,因此这趟出行,仅有他一个人而已,
来到目的地之后,陈昊悄悄摸上了临时搭建的隐蔽点,偷偷朝河道对面望去,只见灌木丛堆里,露出一个郊狼毛茸茸的脑袋,似乎正在灌木丛里打盹呢。
“奇怪?用来做诱饵的不是大土蕉吗?怎么会吸引来这种食肉动物?”陈昊疑惑的想到,但是很快就把这个疑惑丢在了脑后:“管他的,狼皮似乎比鼹鼠值钱些,拿出去还能吹嘘一下,先来一枪在说....”
这里要说的是,凯撒军团学习古罗马的模式,对狼很是情有独钟,士官以上的级别,都要佩戴狼皮制成的饰品,因此在莫哈顿沙漠里,跟狼有关系的东西都特别热销,哪怕是跟野狗没有多少区别的郊狼。
此刻的陈昊哪里管这些啊,暗暗调校手上狐鼠步枪,这种武器的威力不值一提,但是精准度却很厉害,运用的好跟狙击步枪差不多,击中要害的话,哪怕夜枭都能一枪毙命。
而就在这个时候,陈昊身后的石堆处,走出了三个变异丧尸,阴沉着脸,瞪着毫无防备的陈昊。
这几个家伙已经在此地埋伏了很久,为的就是等待这一天。尤其是他们等待许久的机会,被眼前这个黄皮肤的家伙打的粉碎,积攒了多年的军火,也同样被这小子给糟蹋干净。
不过幸运的是,为了能够顺利进攻107号聚居地,丧尸们很早之前就收买了里面一些不得志的游民作为内应,这才能以打猎为名将陈昊从里面骗出来,专门在这个地方设下埋伏,只能猎物入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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