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左兰右序(1 / 2)青丰岩木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朝廷有旨意下达荆州了?这么快?”

叶凌有些难以置信,他一直以为出兵勤王的队伍应该是江左一带的吴王才对。

毕竟,还在洛阳的时候,朝廷就已经给吴王下了勤王圣旨。

“嗯。”林潇云的神色有些难看,接着道:“从时间上来看,大概在叶公离开洛阳后半个月左右,朝廷就给虞公下了圣旨,今天应该就到了。”

叶凌一行因为有万余难民同行,所以一路南下自然很慢,但若真是使臣在他们离开洛阳半个月后才启程,今天的确是能赶到江陵的。

说罢,林潇云抱了抱拳,向叶凌辞别后,上马扬鞭,疾驰而去。

叶凌立在原地,思忖了良久后,才望着林潇云远去的背影,紧皱着眉头说道:“无易,我们也去!”

叶常听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于是,叶凌从亲卫利无极手里接过缰绳,一个箭步上马,转头对叶母说道:“夫人,你带着孩子们先回营帐休息,我去去就回!”

简单交代一句,叶凌扬鞭而起,和叶常一起,向着林潇云离开的方向策马而去。

叶母目送二人远去后,看了看仍然脸红的虚子怜,笑道:“走吧,子怜,咱们进去吧!玄儿、坤儿,你们也回去吧!”

叶玄听罢,笑了笑道:“我不累,母亲你们先休息去吧,我想去营中看看!景恒,你去吗?”

叶坤靠在木头柱子上,懒懒的睁开眼,看了看叶玄,打了个哈欠,没有说话。

不过,叶玄已然了解了他的意思,丢下一句“慵懒”后,便独自向着营地中央地带走去。

叶玄在叶家军中待过几年了,此时四处走走看看,见到的场景也都十分熟悉,并没有什么特别让他感到意外的,这一路行来,大抵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了也就忘了。

而唯一有点印象的是,在经过粮库时,叶玄远远就能看见许多士兵进进出出,正用独轮车把粮食往外运。

当然,他并没有想太多,既然朝廷有勤王旨意下达,那兵马未动,粮草也便要先行了。

又走出一段距离,他突然想起来一个地方来,于是,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在营寨中寻找起来。

不一会,循着“叮叮当当”的声音,叶玄就来到了一处低矮的房屋前。

和粮库那边一样,此处的房屋也有重兵把守,再加上那特有的金属撞击声,不是安字营的锻造处还能是什么地方。

叶玄循着声音望去,昏暗的房内,能隐隐看见几个大汉正轮着铁锤,在一位老者的指示下,卖力的敲打着台面上通红的熟铁。

叶玄迈开脚步,向着锻造房走去,正想进门去看看时,没想到却在门口被拦了下来。

大抵是因为自己一身常衣的缘故,卫兵不放行吧。

叶玄想到此,微微感到有点遗憾,便只好在外面瞪大了眼睛往里面瞅,想看得更清楚一些。

身旁的卫兵瞪了他一眼,正欲驱赶时,房里的老者见了,呵呵一笑,便叫卫兵放他进来了。

叶玄抱拳谢过之后,迈步进了锻造房,刚刚适应房内的黑暗,随即映入眼帘的便是琳琅满目的各种兵器。

长剑阔刀,箭矢铁锤,戈矛钩戟,应有尽有。当然,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真正吸引叶玄目光的,是那足有丈余的长矛,一人高的铁甲盾,还有半丈余长的斩马剑。

叶玄挑起一柄单刃斩马剑,双手掌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分量,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

斩马剑的锻造是很有讲究的,刀刃和刀柄的长度比例得相当,而且整把剑的重心必须在六分处,刀刃不用很宽,但一定得厚,还要保证锋利,这样,才能轻而易举的斩断马腿。

自叶玄进来后,那长者就一直看着他,见他拿着斩马剑连连点头,不禁笑道:“怎么样?这斩马剑,能入得了小郎君的眼吗?”

“老前辈好手艺!”叶玄笑着点点头道:“这斩马剑,比我之前见过的许多都要好呢!”

“小郎君也是军旅中人?”

“怎么?不像吗?”

老者又上下打量了一番叶玄,才又笑道:“的确不像,倒是像哪个权贵世家的公子,还是一身才气的那种!”

“老前辈真会说笑!”

说完,两人都笑出声来,叶玄放下斩马剑,想伸手去拿盾,可意外的发现,那一人高的铁甲盾,他竟然有些拿不动,因为实在是太沉了。

“这盾怎么这么重?”叶玄又看了一眼身前的长形盾牌,不解的问道:“何必整个盾都用铁来打造呢?内木外铁岂不是会轻便许多吗?这么重的盾,战场上如何灵活运用?”

老者抚须一笑,道:“内木外铁的盾自然轻盈,但在有些力量面前,却太过于薄弱了,聊甚于无而已。”

叶玄听闻,似有所想的点了点头,道:“老前辈说的有理!那样的盾,在有些力量面前,的确只是聊甚于无而已!”

“用法不同,才有兵械的不同,而兵械的不同,锻造的方法也自然不同,就好比同样是长剑,步卒用的和骑兵用的,锻造起来,却是天壤之别!”

老者一番感叹,说得叶玄连连点头,深表赞同,心中暗道今天可能是碰到了高人,不禁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问道:“那就锻造而言,传说中六剑的锻造方法,恐怕也是与寻常兵械完全不同吧?”

老者听闻,神情一滞,脸上的笑容迅速淡了下去。

沉默了良久后,老者才又重新打量了一番叶玄,问道:“不知小郎君贵姓?”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