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梧桐镇一如既往,人来人往,江面上来往船只络绎不绝,阳光很温暖,街上每天都在吆喝着“糖葫芦”的老人依然穿行在人潮中,那有些疲累的货担郎正坐在树下休息,那卖肉的大汉今天生意差了点,坐在肉摊子前打着盹儿。
一如既往地僻静的青石巷中,陈百穿抱着陈李氏的尸体摇摇晃晃的走了出来,他仿佛一具行尸走肉一样,没有任何神情,狼狈的面容上胡子拉碴。
走出聚义帮大门,一行人跟着走了出来。
跨出聚义帮大门,陈百穿突然停了下来,缓缓转身,抬起头,眼睛里有些雾气朦胧,盯着铁笔银钩的“聚义帮”三个大字,他沉默了良久,缓缓将陈李氏的尸体放在了地方。
他眼睛通红,跪在了地上。
人群里,没有帮主的身影。
“嘭”
沉重的一个响头磕了下来,额头上浸出鲜血,陈百穿深吸了一口气,开口:“各位兄弟,三年前,我与你们一起起誓,创建了聚义帮,那一夜,我们喝得大醉,我不会忘,也忘不了说过的话……”
所有人都静静地望着陈百穿,寂静无声。
“我们谁也没有食言,帮主更是为了我们浪费了三年时间,如今,聚义帮已经很好了,但是,今日,我就与大家告别了,从此以后,我陈百穿退出聚义帮。”
“百穿!”
王三虎惊出声,想走过去劝陈百穿,却被胡老先生给拦下了。
“帮会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也没有对不起我陈百穿,”陈百穿朗声道:“是我食言了,我对不起大家。”
“嘭”
陈百穿又磕了一个响头,缓缓的站了起来,抱起陈李氏的尸体,步履蹒跚的向着青石巷外走去,金黄的阳光洒在石板上,他一步一步的远去,渐渐消失在视线里。
所有人都很沉重,慢慢的散去。
他们都知道,陈百穿的选择,是最好的选择,聚义帮,他能够继续待下去,可他待不下去了。
他,也不愿意待在这里了。
人群散尽,院里的那颗大树下,有一个白衣身影静静地站着,阳光从树叶缝隙之间落下,照在他脸上,那天的阳光,总让人有些疲惫,打不起精神。
杜若探出手,扶在树干上,良久。
他脑海里浮现着三年前那个夜晚,外面下着大雨,他们二十几个人言笑晏晏,一起立誓,一起喝酒,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都对迷茫的人生有了肯定。
那时候的他们,想法很简单。
能够吃饱喝足不愁吃穿就好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不记得是多久了,大家再也没有像那天一样一起坐着高谈阔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做完一单生意,大家也不会很激动的一起庆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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