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禁林里。
“你真的决定要选她为妻了?”邓布利多说。
“嗯。我族也该有一个王后了。”和邓布利多对话之人竟然是今天白天委托莫里修斯的慕辰。
“那你的王弟?”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有安排。”不同于白天表现出的那么温和,此时的慕辰十分冷淡,“你也别想再劝我了。这些事情你都管不到。你放心,我会一直站在你这边的。毕竟你当初那位最让你得意的学生,可是我的杀父仇人呢!”
“唉!”邓布利多闻言知道自己无法改变任何事,只是叹了口气就用幻影移形离开了。
慕辰看了看自己手上和莫里修斯一模一样的戒指,眼里充满了柔情:“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吧,墨兮。”
虽然昨天一天经历的事情比较多,但毕竟生物钟就是那样了,莫里修斯在老时间准时醒来。坐着发了会儿呆,才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
“食指指尖的血吗?那是左手的还是右手的呢?”抓了抓脑袋,一脸烦躁,“算了,我就一个一个试。那就先右手吧。”
莫里修斯从床头的抽屉里翻出一个针线包(原先就在里面),随手拿了根比较细的针,就往右手食指上一戳。
“嘶!”莫里修斯倒吸了一口气,立即把针放下,挤了挤自己右手的食指,一滴血颤颤巍巍地在指尖形成,莫里修斯把左手上的水晶戒指凑了上去。
血滴没有滚落,反而消失了。戒指仿佛吸了血一般,由刚刚触及的位置慢慢蔓延,直到整个都变成了红色,然后又在一瞬间回归到透明时的样子。
“没有什么区别啊。”莫里修斯上下翻看戒指,“又没有消失。”
话还没说完,那只戒指就真的看不见了。如果不是莫里修斯感受到食指还有那种触感,可能都认为戒指已经脱了下来。
“这样倒是很方便。”莫里修斯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左手。
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还没有洗漱这个事情。洁癖立马就犯了,赶忙开始洗漱。
“啊!还是这样最舒服。”洗漱结束,莫里修斯看了看墙上的闹钟,“才六点半啊!估计是昨天晚上没有好好吃,我都有点饿了。诶,要不吃点昨天的冰果吧。”
莫里修斯翻了翻自己,昨天晚上好不容易抢回来袋子,说:“库勒休斯那个臭小子,还真不客气,只剩下这么两个了。算了算了,反正这东西也放不了很久。”
莫里修斯拿起昨天晚上翻看的那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一会儿手里的果子就吃完了。伸出左手往袋子里掏时,发现怎么也摸不到。
“不可能啊,我明明才吃了一个。还有一个去哪里了?”虽然莫里修斯一向注重自己的体型,但是也很喜欢美食。对于自己吃了多少,吃了什么,可是十分了解的。
像这种吃不胖又好吃的东西,他自然不会放过,当下在地上找了起来。但是这里里外外都翻过了,还是没有看见那颗果子的身影。
“奇怪了。难道我真的已经吃了两个了吗?没道理呀,明明我的右手只能拿一个果子啊。”莫里修斯平生第一次怀疑自己,“这左手也是干的啊。那颗果子去哪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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