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二十七章 剑彻暮雨(其三)(1 / 2)水星的猪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再次声明,吴雪并非什么圣人,也不想成为什么圣人,他的性格更偏向于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普通人。而普通人向来都是矛盾的。正是因为矛盾,人才能不断趋于完美而不落单一窠臼。合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每个人都能轻易发觉自身的错误,而很难去改正。但我想吴雪雪公子比之常人不一样的是,他知道自身的错误这一点一直很明确,也能想方设法去改正。而那些一错再错,却还不自知的,大概才是这世界上真正的“圣人”。

我也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雪公子的“女人缘”这么好,就像是胡一平腹诽的那样。实话我一直没想到有何合理的解释,如果非要的话,那大概就是一个人魅力使然,由内而外,气息引人。如果非要是女人缘好,我倒不这么认为,他人缘一直都很好。无论是男是女。见者无不想与之交谈一番,而无论是神情还是动作,抑或因为话时的态度,都会让人有这种想法。只是笔者毫钝笈浅,三两描摹难以入骨,顾盼神色难以画皮,实在是心有余力不足。大有污江湖上盛传的雪公子之名。

我曾于芙台站登车去往英璃府的途中见过雪公子一面,如此一见,如沐春风。那时我已经不再年轻,而雪公子的名头已经在江湖上流传不下十载,可他却一如那个初到边城的少年一般,神姿昂然,令人钦服,一扫余数十年羁旅之疲,觉得青春年华似乎还能延长十年。那时他孤身一人,与我顺路,我记得我曾经问过他:“雪公子这是要去那一切开始的地方么?”而他只是淡淡一笑,向我举起酒杯道:“那也会是这一切终结的地方。”正是:“清风扶上西北道,万里长河宇星沉”。月后分别,至今我未再见过他,只是还能时时想起困顿旅途中的这一插曲,实来有趣,于是笔而记之,其间借鉴了前人所撰写的诗词曲,还有几笺剧折,笔力有限,实感惭愧。

其实人这一生,注定要被诸多浮事牵绊,难得顺遂。刨除男欢女爱的七情六欲,不顺者十有八九。而最难的,莫过于此。我想雪公子也不例外,只是现在的他年少蹉跎,迷途漫漫,难以理会罢了。

就像他不知道,今晚他有没有实力能打败诸敌,又能保全蝶梦。

临江城三面靠山,一面临江,常年潮湿多雨。时值盛夏,雨水更旺,电闪雷鸣,乌云滚滚。

肆虐的雨水沿着一把黑色长剑缓缓流下,那尖锋正毫不留情地抵着那江湖豪客的喉咙。

那人嘶哑地叫喊着:“杀了我,既然败了,那就是死!”

吴雪一手执剑,一手揽着蝶梦的腰肢,眼睛冷冷地瞥着那人,那人卧在街道上的积水里,脸色因为怒火而扭曲。

“我不杀你,不是因为我仁慈,也不是因为你命硬。而是我一旦杀了你,虽然成全了你的义名,但我这魔教余孽的污名,可就永远都抹不掉了。”

话音未落,一旁的胡一平忽而拍掌大笑,笑得很是放肆,倏而骤停,目光阴鸷地盯着吴雪,厉声道:“好一个污名难洗!魔种就是魔种,可也真是厚颜无耻之人!”

此言一出,顿时引起了旁边众豪客的愤慨。

“贼子妖言惑众,不可轻信!”

“什么污名?我看他怀中抱美,一手提剑,威风得很呐!”

“我看休要与他狡辩,我们一众人群而攻之,就算是死,也能得以表我辈之楷德,又能警醒后人,如此真当浮一大白!”

胡一平傲然道:“好!”他握紧了手中的剑,“今日我们就与魔教中人血战到底,杀身成仁!”

只是在场的人,除了那个脸上长着痦子的黑衣汉子,无一知晓胡一平的真实身份。若是被江湖豪人知道他原本是就是魔教中人,那恐怕要气得吐血。

那黑衣汉子此刻头戴斗笠,从下面露出一双玩味的眼睛,他盯着胡一平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心想:“你这贼,我一直以为我是个烂人,没想到还有比我更烂的!”

胡一平罢,就提着剑朝着吴雪奔去,只是不知是不是因为雨水阻碍视野与脚步的缘故,他的速度要比其他江湖豪客慢了一拍,渐渐被身边的人超越。

见群情激奋,胡一平很是得意,心里窃喜:“你们这群铁铸的脑袋,你们就先跟他打着吧!”他眼光落在聋梦的容颜上,她正值妙龄,芳华正茂,若是错过未免太过可惜。“这子要杀,这女人要抢,是我的总该是我的!”

见群豪攻上,吴雪顿时心中一凛,正在他思忖如何啃之时,脚边的那人忽然一把抓住了吴雪的脚踝,正义凛然道:“诸位,我已经抓住他了,快快将他制服!”

那豪客办躺在地上,浑身被雨水濡湿,脸上带着狂肆的笑意,他笃定吴雪不会出剑杀他,便更肆意妄为。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