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书中玉(2 / 2)尔东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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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胜寨中的酒本就不多,被书中玉如此几次之后,老混蛋只好当众宣布,即日起,山寨所有人必须戒酒,然后众人齐刷刷的看向书中玉,直到书中玉点头,才松了口气。

再来说《铁腿水上漂》,书中玉虽然没能练出铁腿和水上漂来,但动作敏捷行动迅速却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丛林之中,他更是如鱼得水,借助各种树丛草丛的掩护,他完全神出鬼没。

就看此时的状况就知道,明明身后的追兵骑着马,然而却总是追不上徒步而逃的他,就可见一斑了。

书中玉在混蛋老爹的教导下虽然学会了很多本领,但自从有自己的想法后,就对老混蛋的教导不以为然起来。比如刀法,书中玉就极为不屑,先不说老混蛋自己的刀法就是十流水平,只说这种打斗方式,书中玉就嗤之以鼻。

在书中玉看来,打斗当然要安安全全的站在远处的好,最好是只能自己打别人,别人不能打自己。傻不拉几的提着把刀跟对手硬抗,这种事岂是他书中玉能做的?

所以,在刀法、剑法、斧法等一系列近战兵器的运用上,书中玉是既不想学也没学会。因此常胜寨大寨主气得不轻,拿起手边的棍子就要教训书中玉,但才不过九岁的书中玉一溜烟的功夫就不见了踪影,反而将老混蛋珍藏多年舍不得喝的半瓶好酒喝了个精光。

如此数次,大寨主终于明白了,自己这个儿子他已然奈何不了,追又追不上,抓又抓不住,干脆还是任他自己的兴趣好了。

就这样,书中玉十岁的时候虽然拥有许多过人的本领,但什么刀剑斧枪之类的兵器却一样不会。

然而就在这一年,他突然发现了弓箭这样兵器,不禁如获至宝,在他看来,这样兵器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首先,弓箭射的远,可以站地远远的打别人,而别人却要跑上好一段才能靠近他。

哼!靠近老子又怎样?你能跑,老子不能跑吗?书中玉心中暗喜。

其次,他的《铁腿水上漂》练得很好,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而在常胜寨这里,根本就没人能追的上他。既然具备如此优势,不好好把握简直就是天理不容。他已经计划好了,先远远的射上一箭,如果对手追来,立刻转身就跑,等离得远远的,再射上一箭,如此一来,对手不被射死也要被累死,岂不是爽到极点?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天生对风极为敏感,无论是狂风大作时,还是轻风吹过时,他都能敏锐地感受到风向和风速,甚至有时他感觉自己能够稍微改变风的方向。

综合以上三点,书中玉几乎是立刻就下定了决心,就学这个。

然而老混蛋知道他竟然要学弓箭,则开始不停地唠叨,没办法,打不到只好唠叨了。只听他苦口婆心的劝导书中玉,:“小混蛋,你看,手舞大刀砍人多么威风,学那劳什子软蛋才用的东西,简直就是丢人。”然而书中玉看着老混蛋提着柴刀的样子,却根本没看出威风来,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就改变决定。

事实证明,对于弓箭这样的远程兵器,他的天分简直让人惊叹。不过一年,他就能做到百步穿杨,再过一年,百丈之内他就能想射哪里就射哪里。

结果,在书中玉过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老混蛋喝的满脸通红,亲热的拉着他的手,说:“小兔崽子,不愧是老子的儿子!老子以你为荣。”书中玉很是怀疑,其实老混蛋之所以说这样的话,纯粹是为了找个机会喝掉儿子面前的半杯酒。

到了十三岁,书中玉也就算是成年了,所以醉醺醺的老混蛋立刻决定,以后山寨的任何活动,书中玉都可以参加。早就闲的无聊的书中玉兴奋了一晚上,第二天清早就全副武装,来到了老混蛋的门口,在星光下拖出鼾声如雷的大寨主,说自己想了个计划,能够把长平镇上的财主老姜头家给抢了。

结果还没有彻底从酒醉中醒过来的大寨主顶着满头满脸被书中玉泼的冷水,瑟瑟发抖了大半个时辰,才明白书中玉是要抢长平山威风寨大寨主李威风第八个小妾的娘家。

说起来,长平山地势复杂幅员辽阔,其中的山寨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其中最大的一个,就是威风寨了。常胜寨与威风寨相比,不说是天与地的差别,至少也是山底与山顶的差别。

或者这么说,如果威风寨要灭掉常胜寨,只需要派出十分之一的人手即可。

见识过威风寨李威风的威风的大寨主当即惊出了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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