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过麻麻亮。
两方人马在南村村口遥遥相望,一方是南村的百姓,感激、期待、兴奋、庆幸,种种情绪涌现在脸上,最终化成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
另一方是后勇团的战士们,走的时候是垂着脑袋走的,回的时候却昂起了头颅。
团长武烽的话语似乎还在耳畔回响:“你们都低着脑袋干什么?给老子把头昂起来,咱们是打了胜仗,咱们是保卫了南村的英雄,你们见过哪个英雄低着脑袋垂头丧气地走路吗?
至于昨天的过错,都因为你们今日的胜利被洗刷掉了,再没有百姓会记得你们往昔的颓废、肮脏、懦弱,因为你们今天是胜利的兵,是后勇团的兵。
昂首阔步,去接受咱们该拥有的荣誉!”
姜龙一行挺直了胸膛,他们已经记不自己得有多长时间没有这么堂堂正正地做过一回人了。
这种可以重新抬头做人的感觉真好。
南村近千的百姓在村头聚集着,他们望向自己一行的目光充满了感激和欢迎,全村的人都在欢呼,这是用来接待英雄回归的最高礼仪啊!
团长武烽在最前面带着队伍走着,他的身影从背后来看,并不算高大,可所有后勇团的战士们却都明白,正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才带给了他们此刻的荣耀。
更重要的是这个男人带着他们找回了自我,终于再也不用像往日那样躲在破庙里如同地老鼠一般浑浑噩噩地过活。
所有的战士都把自己的身子挺得像标枪一般笔直,跟随着最前方那道昂首阔步的背影。
韩烽在土坡伏击战中厮杀的身影尚且在战士们的脑海里回荡,战士们都下意识的觉得,这样的团长就得配上最像样的兵。
所以,尽管大家穿的是五花八门,破破烂烂,有些甚至把鬼子的衣服在身上裹着,又怕人误会,干脆反过来穿,却都努力地挺直了胸膛,瞪大了眼睛,绝不愿意为这支胜利之师,徒添半点荒唐。
董老爷在最前方相迎,眼见韩烽带着队伍迎来,苍老的躯体竟是爆发出豪壮的感慨:
“壮哉,英雄归来,满载荣耀!
去时是破云遮月,来时干戈寥落,老朽可预见,一支抗日救国之勇猛之师,从今日而起。
来人,拿酒来,让吾等南村之人,感谢一众恩公,救亡图存,民族之魂。”
酒坛子来了,这南村的酿酒技术似乎不错,齐腰深的大酒坛子里酿着美酒,封盖一拍开,尚且没有风,醇香味便瞬鼻扑面而来。
董老爷朗声道:“南村上等女儿红,英雄酒,专敬英雄!
乡亲们,给咱们的壮士满上。”
窑烧的一只只大碗被村民们分别发放在战士们的手中,每一只碗都倒了大半碗的酒。
这要是搁在平日里,酒水对于溃兵们来说可是奢侈品,没准儿300多号人能够为了一碗酒打得头破血流。
可这会儿酒水倒在碗里,活着的200多号战士却平端着酒碗,谁也没有率先开口,都等待着最前方那道身影的命令。
还没有人给韩烽倒酒,旁人没有这个资格,董老爷亲自斟酒,揭开一坛子最浓最烈的酒,喊道:“团长当世人杰,当配大碗,拿碗来。”
大碗来了,战士们只是望了一眼,就在心里直犯嘀咕,这碗可真是够大的,足比他们手上的碗大了十倍不止,与其说是酒碗,倒不如说是稍微小一些的脸盆了。
这下子原本还羡慕的战士们立马老实了,远的不说,就是这一碗水,也绝不是平常人就能喝下去,更何况还是浓度不低的美酒呢!
韩烽却面不改色地用两只手接住这大碗,面带笑意的望着董老爷亲自费力的端起一个中等酒坛子给自己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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