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腰扭伤了,两周我都没出过门。
说是为了伤尽快好,让我吃点清淡的,齐絮每天给我打包食堂的蘑菇青菜,14天,完全重样(微笑脸)。
就在我觉得自己也要变成一朵有毒的蘑菇,见神杀神,见魔杀魔的时候,校医终于宣告我可以放心大胆的吃辣了。
为了庆祝这一伟大时刻,我拉上齐絮去西校区那家“西来丰”吃火锅。
尽管名字有剽窃帝都著名土著店“东来顺”的嫌疑,但味道不知比那个好了多少,重点是,不清汤,很辣很辣。
齐絮是福建人,这些年,在我的熏陶下,不仅普通发愈发标准,口味也是越来越辣。
现在的她处处像一个中部地区的人,起码是不用担心被广东人吃啦。
我生拉硬拽着她去了那里,还有一个……小跟班……
呵,我就知道,上次神神秘秘借我的书,肯定有奸情。
“这是于启,en……我的……一位朋友。”齐絮磕磕巴巴跟我介绍面前这个清秀的男生。
这个叫于启的男生倒是比齐絮自然多了,他落落大方介绍到:“你好,我是于启。”
我敷衍地点点头,把齐絮拉到一边去,悄悄问她:“你确定?就他了?”
她瞪了我一眼,有气无力地打了我一拳:“哪有,你别胡说,普通朋友。”
我被她娇羞的语气弄得一阵悚然,鸡皮疙瘩也起来了。
完了,真的栽了。
等到了火锅店,齐絮嚷嚷着要吃泡芙,于启听闻立马出去了。
“我这么大一个电灯泡在场,不太好吧?”看到他走了,我故意问齐絮。
齐絮不以为然:“有什么不好,丑媳妇不得见公婆啊。”
我一脸没救地瞅了她两眼,齐絮也发现那句话的漏洞,捂了捂嘴巴,眼睛却快眯成一条缝了。
我颇为遗憾地摇摇头,抱怨道:“早知道要见我这婆婆,我就把他公公公也喊来了嘛。“
这场饭局,对面是恩恩爱爱卿卿我我,我形单影只好不凄惨。
于启给齐絮倒茶添菜,嘘寒问暖,齐絮推推搡搡,扭扭捏捏。
眼不见为净,我只好埋头苦吃,充耳不闻,充眼不见。
一顿火锅活生生吃了三小时,吃完已经下午四点了。
我们准备悠哉游哉踱步回学校时,没想到在十字路口碰到了林清森?
“花花,你相公干嘛去?”齐絮冲我挤眉弄眼。
我翻了个小白眼,得意洋洋道:“我相公当然是来接我这个貌美如花的小娘子的。”
林清森挎着一个蓝色的棉麻挎包,还戴了一副细金丝边的眼睛,书卷气扑面而来,我觉得他有点像江直树。
嘿嘿嘿,那我就是袁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