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俩人很快打成共识。
大抵是从小摔习惯了,喜欢扶着墙从墙角爬起来,除了胳膊腿上有几处擦伤外,没什么大碍。
只是还没走出小区,远远就看见现在那棵老槐树下的薛城风。
如果不是昨天亲眼所见,她都不敢相信学长是那样的人。
喜欢装作没看见,掉头准备走小区南门。
薛成风追上去,满脸愧疚,拉着她的胳膊。
“欢欢。”
喊了十几年的口气,如今听起来格外讽刺。
喜欢重重地甩开男人的手,挺直脊梁咬着牙往外走。
周围都是些熟识的邻居,对俩人的关系也了如指掌,他薛城风毕业有了好工作,邻里也都不看好俩人,背地里都说喜欢是那粘人的狗尾巴草。
她以前傻,还乐呵,如今看清事实,不想再让人看了笑话。
喜欢瘸着腿,冲在前面走得飞快。
薛城风死皮赖脸地跟在后头。
俩人隔着一米多的距离走了三条街!
陌生的路边。
喜欢突然站住脚,她现在浑身都疼,可远远不及胸口里的那颗心,几乎是要窒息。
她回头看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还是和以前一样温文尔雅一表人才,甚至看着她的时候眉眼间的担忧也一分不少。
这么渣的一个男人,她竟然错看了十五年!
“薛城风,咱俩就此打住吧。以前我老觉得你太耀眼太优秀我配不上你。古今你在我这里连狗,屎都不如,你配不上我,别再跟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