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鲍勃尔一时有些懵,方才还赶走了前来聚会的大佬,现在有让他们带人集结,打不能解决问题,但看着阵仗确实一副要打总决战的样子。
看到他这副样子,胡弗也恨铁不成钢的骂道:“让你平时多读点书,你就是不听,看你笨的!”
“我刚才赶走那些人,是因为今不能让他们死在这里,否则几大黑帮没了龙头,势必陷入混乱,那对我们不利。”胡佛顿了顿,继续解释道:“你发现没有,除了独立团到来的第一杀了不少人以外,之后的几里无论是杀人还是逮捕数量都少了许多。
这意味着什么?不是他们没有那个能力,而是因为他们忌惮外界的舆论。
这里是芝加哥,而不是伊拉克,他们不敢在这里频繁的大规模杀戮,而芝加哥的罪犯收容能力也在一定程度的限制住了他们的手脚。”
鲍威尔即使再笨,此时也该反应了过来,更何况他本身其实也很聪明,只是和胡弗相比才落了下风而已,否则他又如何能当上的二把手?
“所以大哥才要求各大黑帮集结,而且人数越多越好。”
“没错,如此大规模的集结势必引来外界的关注,到时候我们再花些钱财,找几家媒体过来直播,些煽动人心话,将民众的圣母心激发出来。
若是能锁住独立团的手脚自然是好,即使他们不管不鼓打开杀戒,我们也可以立刻四散而逃,不和他们正面冲突,只要撑过一晚,我们就可以在此之上大做文章。
届时,独立团的敌人将不再是公屋区的黑帮,而是芝加哥的三百万民众,和他们的圣母心了。
不过这一切要等到明白进行,今晚依旧保持原状。”
胡弗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要再牺牲一个大帮派,虽然有些冷酷,却也是最好的方法,这样不禁可以大大降低风险,最重要的是能给其他黑帮反应和组织的时间,只要等独立团今晚出现,他们就可以立刻通知其他黑帮,让他们做足集结的准备。
鲍勃尔自然能够看出胡弗的想法,但对此却并没有什么异议,毕竟这些黑帮只见也并非铁板一块,相反矛盾不少,在必要的情况下牺牲一个,也是应有之举。
他也不担心独立团是否会巧合选中所在地区域,因为与其他黑帮不同,他们的势力几乎遍布整个公物地区,严格意义上将,无论独立团攻打那个区,他们都会遭受损失。
相比之下,他其实更加在乎另一件事。
“可是大哥,那些民众真的能被我们煽动吗?要知道,我们毕竟是黑帮,虽然不太好听,但是声名狼藉也不为过啊。”
“呵,鲍勃尔,你太高估民众的思考能力了,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真正做到独立思考的人,绝不会超过百分之一,大多数人都只是自以为能够独立思考罢了。
只要你有足够的资源掌控舆论,再把握一些宣传的技巧,你就能牵着民众的鼻子跑。”
胡弗淡淡的着,语气中却并没有为自己的计谋感到骄傲,反而更多的是无奈和叹气。
其实他本事对独立团以及那些超级英雄并无恶感,甚至心有敬意,如果可以胡弗并不想和他们斗,尤其是用这种可以是比较阴毒的方法。
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当一个人有所背负之后,那么他往往就不能随心而为了。
手掌万饶命运,却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还真是有些讽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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