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峰,他们都叫我加里·史密斯,这就是我的故事。
在那之后便是享受,林峰的新生从此开始了,他可以尽情在这个新世界享受生活。
从夺冠巡游回来那天就在思索这样的问题,世界到底是不是眼前看到的这样。
他将会把自己魂穿者的身份掩盖一辈子,带进坟墓。当然也有可能某天兴冲冲告诉厄休拉,显然她不会觉得是真的,大概率当作一个玩笑。
有时候,保守一个秘密是件很困难的事,他想冲街头大喊自己原本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让那些可恶的科学家来研究自己,解剖,再一块肉一块肉地撕扯下来扔进显微镜下寻找惊喜。
回到家时,跟家人庆祝胜利后他便跑到农场的那座风车,坐在最面的阁楼里眺望远方。
这是很多年轻牛仔每天都会做的事情,放飞自己的思绪,清掉脑子里那些缠人的虫子。
老帕打来电话,告诉他不少大品牌瞄准了他,代言广告铺天盖地,他们必须从中筛选出最符合自己心意的那一串,然后用假笑走到台前,告诉大伙他叫FMVP。
闭眼睛好好品味一切,很快就有好闻的发香飘进鼻尖,厄休拉爬了来,她说过自己害怕这座风车,因为它看起来太高了。
“登高望远?你是个诗情画意的篮球手。”厄休拉莞尔一笑,坐到了他旁边。
林峰笑了起来,“在这里我只是一个农场主的儿子,他有着一小片土地和一些牛羊,对了还有一只猞猁和牧羊犬。”
说起毕加索,那个家伙重新回归大自然。林峰想来想去,决定还是让它重回野生状态为好。
但那家伙似乎已经习惯了每天有牛叫的生活,农场不远处那片森林是它白天的栖息地。
夜里草料间如果开着门,它依然会跑进去睡觉。
现在,林峰似乎能看到毕加索就在树林边,跑动激起一阵鸟儿。
那里是乐园,食物充足而且无拘无束。
“汪汪!”
狗肉来了,另一个永远不安分的家伙。
忠诚的伙伴,当初那帮亡命之徒闯进来,狗肉毫不犹豫冲了去,尽管敌不过子弹,但凭借一身硬骨头活了下来。
每个人都是功勋人物,从去年七月份开始整整一年时间林峰完成了自己的转变。
他想朝着天空大喊一声自己的名字,看看原先的世界到底会不会有回应。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现在的自己,以加里·史密斯的身份继续下去。
“亲爱的,我有时候在想,你到底谁。”
厄休拉的话让他一愣,自始至终这个16岁的小女孩都像是能参透天际,但那双单纯的眼神又让林峰觉得是巧合。
“我?”
林峰指了指自己,然后苦笑着摇摇头,“一个神秘的复杂体,有时候我自己都搞不懂,或许某天醒来又会成为另外一个样子,但现在,我就是加里·史密斯。”
抛开这些空洞的哲学似的问题,厄休拉又抛出另一个。
“整整一个赛季,聊聊你内心的那些东西?比如联盟里最让你欣赏和讨厌的人物?”
风吹进来,厄休拉的一头长发随风而动。
这是个很棒的问题,林峰需要深思熟虑。
“与其说是欣赏,不如说是感激。只有一个的话会不会显得太吝啬,达米安·利拉德,我最先想到他的名字,那是个值得敬佩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利拉德,有朝一日像他那样坚守球队,为这座城市的球迷带来荣耀。他真的很棒,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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