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肖恩睡去的同时,今夜的哥谭不少人仍在忙碌。
在今天早上的时候,一个满身恶臭,力大无穷将近三米的大块头突然出现在郊外的屠宰沼泽。
离开沼泽之后,这大块头便进城了。
一开始,这大块头也没主动去攻击谁和破产什么,但他见人就跑到别人跟前大声地说:“格兰迪不是怪物,格兰迪不是……”
将近三米的块头,面貌丑陋,身上又还散发着刺激的恶臭味,一般情况下人们此时多数是高喊救命或者吓昏过去。
不过向来民风纯朴的哥谭民众没有。
被突然出现的大块头吓退后,那人迅速地做出哥谭民众最本能的动作,掏出腰间的手枪,砰砰地就打过去。
但出人意料的是,一颗颗子弹打在大块头的身上却似打在金属板上一样,子弹纷纷落地,大块头毫发无损。
“你为什么要伤害格兰迪?”大块头再次冲到开枪那人的跟前,当然这一次是单手拎着对方。
“格兰迪……做错了什么?”
“格兰迪……不是怪物。”
“你们为什么要唱那首歌?格兰迪睡觉的时候,一直……听到有人在唱格兰迪是怪物……”
大块头,即格兰迪一直拎着刚才开枪那人大声质问。
摇啊!晃啊!
开枪那人努力地挣扎,同时试图开口解释什么,可惜格兰迪拎着的力度很大,他连呼吸都异常艰难,更别说开口说话了。
摇晃仍旧在继续,格兰迪手中的人口鼻已经不停地泛出鲜血。
周遭的人早已跑开,也有一两个按下报警电话,然后远远地看热闹,不过没谁敢上前,一个连子弹都打不动的大块头,自己冲上去的话不是自寻死路吗?
接着,摇啊摇,晃啊晃。
“咔嚓……”
格兰迪手中的人变成两段。
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远处看热闹的民众终于不在冷静。有人惊声尖叫的,有人拔蹆就跑,也有一两个仍留在原地……
“啊……”
“我的天……你听见了吗?那大家伙叫自己是格兰迪,所罗门·格兰迪……”
“嘿,伙计,我没耷。”
“那你怎么还呆在这里?”
“难道你不想亲眼看看那只蝙蝠揍人吗?”路人乙一脸嫌弃地看着路人甲。
路人甲恍然大悟:“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我们还是离远一些为巧,你没听他说的话吗?”
“什么?”
“格兰迪!所罗门·格兰迪,屠宰沼泽。”路人甲一边说着,一边向后退了退。
“格兰迪……我的天……你说的是那个家伙!星期一落地,星期二受洗,星期三娶妻……”
路人乙直接一溜烟消失于街角。
事情的发展便是哥谭几乎所有警员对格兰迪进行抓捕,但格兰迪这个肉身力量堪比超人的活体僵尸怎么是一群警员能敌的呢?所以,哥谭警方不得不向上面求助,希望能派遣军方来对格兰迪进行抓捕。
面对常规武器攻击不起半点作用的格兰迪,政要们还是皱为果断的,在哥谭警方求助后的两小时内便赶到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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