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毛是想告诉众人,想通过无名河穿过鬼子的雷区,这个办法是行不通的。
但是这在王天存与冲天炮看来,这办法很好。
几十米的雷区,一个冲锋就冲过去了,靠人命填就是。
这两人都是典型的位者思想,丝毫不顾忌手下人的死活。
在冲天炮看来,自己的主意是个好主意,心里还有些得意。
而在王天存看来,这办法也是目前唯一的解决办法了,毕竟团部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何况打仗总要有牺牲,用十几个人的伤亡,换来一场战斗的胜利,在他看来是十分划算的事情。
只有张大头与周大毛站在了一起,他们都是从底层摸爬滚打来的,岂能不知道雷场的可怕。
真要说地雷的杀伤力,其实并不大。
毕竟布置的地雷,几乎都是反步兵雷,爆炸威力并不大,大部分情况下都只是炸掉步兵的一条腿。
但是就是这简单的地雷,给士兵们造成的压力会非常大。
在战场,面对到处射来的子弹,甚至是炮弹,士兵们会克服恐惧,因为他们认为要是被击中了,那只能怪自己命不好,怪不得头。
可是在雷场,那就是两个概念了。
没人会面对随时会踩中的地雷而坦然自若,士兵们宁肯迎着鬼子机枪冲锋,也不愿意面对随时会炸没了腿的自己。
可最后这条建议还是被通过了,原因是眼镜投了赞成票。
而且眼镜不仅投了赞成票,还主动把这个任务接了过来。
这一下让张大头与周大毛大吃一惊。
眼镜此前在团里是出名不懂军事的小四眼,但是这几个月来,他的表现征服了所有人,没人再敢说小四眼不懂军事了。
难道这家伙又犯文人那股酸病了?
不过犯酸病不该更反对吗?
解决了雷场的问题,剩下的就简单了。
三营与六连负责二三号地区的佯攻,即使不能调动开鬼子,也要保证四连在穿过雷场的过程中,不被鬼子调集部队伏击。
只要四连穿过了雷场,就迂回到二三号地区的身后,彻底围歼二三号地区的鬼子。
这个时候,朱庄的鬼子已经没了余力防守,不是被围歼,就是突围,到时候见机行事就好。
商量好作战计划,王天存与冲天炮带人出了门,张大头终于忍不住了。
“陆营副,你知道雷场的可怕吗?那可不是三五个地雷,是几百几千颗地雷,不是人能过的。还有,你为啥把这任务接到自己手里,你知不知道回去后,四连的那帮兔崽子能骂死你。”
眼镜伸出两根手指,示意张大头。
“干啥?”
“烟!”
张大头掏出一根烟递给眼镜,还没好气得给对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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