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大部分的丹师都很不愿意承认,丹术的发源是因医术而来。
一枚仙丹足以或死人肉白骨,医术有什么用?
繁杂难学不说,效果还不如一颗上好的丹药来的快。
白术是不愿去比较那些的,丹术的确有诸多地方足以肯定,因为一件事物之所以会普遍存在,它便一定有它独到的价值。
钻研医术对白术来说,是一种兴趣。
同时,也是他唯一向往的东西。
通过学习许多繁杂的知识,一个普通人也能够成为治病救人的医师。
哪怕世人给他这位老头子的评价并不是医师,而是鼎鼎大名的毒师白术,他也并不介意。
根基牢固的树木不会因为风雨而折腰,它们会为自己的存在而骄傲。
能救人的方法,方为正确。
在白术眼中,救人性命,不该区分派系。
不然,他那悉心教导了几十年的宝贝徒弟在走上丹师之路的时候,他又怎能放任自流?
每个人都应该在他该在的地方,发着不同的光芒与热度。
至少,就现在看来,再好的丹药也无法让安紫轩见到这世界的光明。
但白术有这个自信,没有什么病症是不可医治的,事在人为。
这世界有素有阴阳之说,并非空穴来风,阴阳互补,却不争锋。
现在已经是有了一种假设,安紫轩的眼睛并非不可视物,而是因为她自己没有意识到。
能够洞悉灵魂的双眼,绝非凡俗之物,如果这是安紫轩天生就有的力量,那这个所谓的病,还须她自己来治。
因为那是她的力量,若是她能够将其控制,便也就有机会消去那股力量。
到时候若是仍旧无法看到东西,那便要从其它地方着手。
白术从阴暗的房间内走了出来,池渊给他准备的小院,斜靠着安紫轩住的地方。
一高一低,白术刚好能够看到她的院子。
此时的安紫轩,正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在她身旁有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女孩儿,长相极其彪悍。
不过两人有说有笑,这一幕却甚是温馨。
白术轻笑一声:“老夫赌上这一生的医术,也定要让你看看这青山绿水。”
不过,却又幽幽一叹,说:“可能,这是我最后一次行医了。”
他的年纪已经很高了,身为医师,白术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身体的状况。
生老病死他见过无数,轮到自己的时候,不觉恐惧,只觉得颇有些可惜。
可惜了这一身医术,终无人可传。
其实,也并非白术不肯教,也不是因为李风止没有认真学习他的医术,其实李风止不仅仅是个丹师,他的医术也还不错。
也仅仅只能是不错了。
医术需要长时间的钻研与学习,需要数不清的杂学知识,需熟知何为人体,何为心脉,何为药草,何为气血,何为阴阳。
且不说尽数学会,这其中任何一项挑出来,白术所能说出的知识,都够一个徒弟学上十数年。
白术所知的世间灵草便有十万四千余种,光是背下来都要难为死个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会的东西写下来,一是因为白老爷子自己懒得写,这些东西写下来,都足够垒砌一座城墙抵御外敌了。
二是,他根本没这个时间。
这把老骨头,还有几年可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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