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嘤.......”
出现在贾克斯眼前的,并不是什么诡异的邪祟,而是一个面部完全被发丝所遮挡的小女孩。
之所以说是女孩,是因为小女孩的声音虽然听起来十分的沙哑,但依稀还是能够辨认出来的。
突然出现的光芒令小女孩下意识的伸手遮挡住了自己的脸部,随后一把抓住被掀开的箱子盖,便是向下扣去。
“砰!!”
伴随着箱子上下碰撞的声音响起,眼前的箱子便是被小女孩给重新扣了起来。
“.......”
贾克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因为在他打开箱子后,便发现他所感知到的邪祟气息,都是从眼前的小女孩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包括血腥味也是。
贾克斯刚想要继续观察下情况,便发现不远处的桌子上放着一张脏兮兮的笔记本,上面沾染了一些发干后黑漆漆的鲜血。
地面上也有着大量的血迹,贾克斯的鼻子能够分辨出来,地面上的鲜血似乎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至于具体是几个人,贾克斯也分辨不出来了。
走到笔记本前,也不嫌脏,贾克斯将笔记本拿起,随后便是将其翻了开来。
.......
联邦历1024年月15日。】
今天是我的生日,爸爸竟然给我买了一个笔记本,我好高兴,为了将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记录下来,我决定模仿富人区的那些人一样,从今天开始写日记,正好可以锻炼我的写作能力,我以后一定会成为作家的,到那时候我一定要搬离这里,在富人区那里买一个大房子,然后让爸爸妈妈一起住进去!】
.......
联邦历1024年月2日。】
我心爱的日记本今天掉在地上了,原因是我一直将它戴在身上,可是不放在身上我又能放在那里呢?如果放在家里,我怕外面那些坏叔叔会偷偷的将我的日记本偷走,为什么家里的东西总是被偷光但家里的钱从来没有丢失过呢?我想我应该问问爸爸是怎么做到的。】
.......
联邦历1024年月3日。】
太好了!原来家里的地下室里有一个爸爸年轻时挖出来的暗门,平时的时候家里重要的东西都放在那里,所以即使家里有小偷光顾也不用担心被偷光东西,相反,小偷在来过许多次后发现没有什么好东西后反而会将这里记下来不再光顾,我可以将日记本放在这里了,这样就再也不用担心被偷走了。】
.......
联邦历1025年月日。】
今天是实在是令人兴奋的一天,我在贫民区的地面练习写字的时候被一位路过的大姐姐看到了,虽然她全身都笼罩在斗篷下面,看起来有些吓人,但我觉得她是好人,因为她教会了我许多我从来没听说过的知识,她还说如果我表现好的话,她以后或许会收我为徒,不过,那位大姐姐是做什么的呢?我的梦想是作家啊,如果大姐姐她不是作家的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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