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一句“公子爷”,屋子里“嗡”一声,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公子本来专指诸侯之子,后来用滥了。
连远古时期大名鼎鼎的战国四公子,也只有信陵君和平原君名副其实。春申君根本不是宗室,孟尝君实际上是公孙而非公子。
不过,尽管用滥了,也不是啥阿猫阿狗都能够被尊称一声“公子”。要不财雄势大,要不就是读书人。
当然,年轻是必须的。
五六十岁的老公子只会让人笑掉牙,成了羞臊话。同样道理,七八十岁的老王子只会让人觉得可怜,而不是威风。
少年的面庞微黑,衣衫又土又糙,连做小厮恐怕都是经常在太阳底下跑腿的最低级那种。他若是公子,自家岂不成了相国?
但“公子”之后,再加上了一个“爷”字,非比寻常,意味深长……没看到,平日为虎作伥的几个捕快,机智地板起了面孔。
对方恐怕不是吃素的,而是扮猪吃老虎的……
李化见捕快们不理睬自己打招呼,眨巴眼睛,愣住了。
妈的,太阳打从西边出。几个巡街的小喽啰吃了豹子胆,敢跟本公子甩脸色。
再一瞅赵甲,也不认识,可衣裳质地却很考究,是高级货。郡城中,谁家的奴仆能让捕快屁颠屁颠跟着?
门口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小天,你瞎跑什么,也不陪我们逛一逛街。”
李化的面孔剧变,想起了一位令他闻风丧胆,庆幸没资格入人家法眼的“女侠”。
五个人走了进来。
董淑敏、马翠花快步在前,小香、小兰紧紧跟随,五步之外还吊着一个东张西望的老头儿马空。
“嘻,这里居然有个赌场……什么味,难闻死了。”
董小姐的脚下略一踌躇,小香小兰立刻像小燕子一般飞跑,旁若无人地把剩余的几扇窗户捅开,让空气流通。
一名脑子不太灵光的壮汉想在主子面前表现,一边咋咋呼呼嚷“喂,喂……干嘛?”,一边横着膀子去拖小香。冷不防旁边的捕快一个箭步跨出,一肘击打在他胸膛。
那条壮汉痛得躬起腰抚摸胸口,翻眼皮上觑,结结巴巴道:“王,王哥,你不认得我啦?前几天还请你吃过饭的……”
王捕快一听急眼了,劈手一记响亮的耳光搧过去,骂道:
“休要胡说八道,谁认得你这王八蛋!”
其他看场子的壮汉见了,再蠢也感觉出事情不太美妙,吓得小鹌鹑似的踮起脚尖,默默朝人堆里蹭。偏偏那些赌客今日的胆子特肥,一把将他们搡开。
议论声小心翼翼飘出。
“谁家小姐呀,这么威风?”
“郡城除了董小姐……”
“啧啧,侠肝义胆,国色天香,巾帼不让须眉……”
“嘿嘿,今儿个开眼界,有好戏瞧了……”
李化见此一幕,脑瓜里“嗡嗡”乱响,青白的面皮骤然苍白,嘴皮子直哆嗦。
“天游,你没事吧?”
马翠花一溜小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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