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深爱千浔的凤止。
我去找了蓝染,揍了他一顿,不,是剔了他的仙骨,抹了他的记忆,使他再也无法出现在我跟千浔面前,之后,我还去找了花漪。
我杀了她。
是的,我杀了她,哪怕被千浔说我残忍,我也要杀了她,我与千浔千万年的悲剧,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
做完这一切,我去找了千浔。
这一世的千浔,热爱学习,喜欢刷剧,是个嘴上想要谈甜甜的恋爱,身体却万分拒绝的学霸。
对了,我那只胖成球的傻鸟还在。
“主人,你要不扮成男团爱豆?”
“或者叔叔,大叔很受欢迎的!”
“再或者,软萌的小奶狗,千浔最喜欢小奶狗了!”
他给我献了无数废话,若不是看在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我早就将他拔毛下锅,吃鸟肉了。
最后,我决定扮成千浔的学长,可没想到,被千浔视为洪水猛兽。
“小止止,我最喜欢你了!”
“小止止,你个混蛋,我追你跑了那么久,你却还是板着张棺材脸?!”
“你再凶我,我就离家出走!”
想起千浔攻略我时的死缠烂打,我有些
心疼。
原来自己曾那么混蛋。
原来浔浔为我付出了这么多。
得知她要租房,我花钱买了数十套房,挂在网上出租,所幸,千浔找来了。
我成了她的房东。
其实,若不是怕吓到她,我更想将房产证塞她手里。
我整个人都是你的,这房子,也都是你的。
我抱了她,她挣扎,可我不想送,哪怕被她一顿捶,我也不要松。
终于,在我的死皮赖脸下,她答应了做我的女朋友。
嗯。
我终于能光明正大地拥抱她,亲吻她了。
大黑曾问,主人,你为什么不恢复她的记忆?”
我曾想过这个问题。
忘了也好。
曾经她的深情,我一无所知。
现在我的追逐,她也无需知晓。
我会陪着她,永远陪着她。
一世。
两世。
生生世世。
可,她还是想起来了。
她将我支出国外,为我造了一场梦幻的求婚,一个又一个七彩泡泡落到我的手上,我们所经历的种种拂过我的脑海。
“程衍,傅铮,凤羽,君焱,宫冥,隐,殷闫,冷月,帝修,厉软软,何故,许随,他们都是你。”
“我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
“凤止,我以不朽情深,换你相伴永远,你,愿意吗?”
我们在一起了。
将家里的猫狗丢给大黑,我们去度了蜜月,至于度蜜月的地方
新的世界。
刚睁开眼,就撞见蹂躏自己耳朵的小手,千浔桀桀笑道,“小止止,这个世界,你是猫耳少年,而我,是只爱故事的少女,你要努力,让我爱上你呦。”
之后,千浔就又不记得我了。
这个世界,她是一个身娇体弱,终日宅在家中的十八线网文作者,一天超过十二个时间埋在电脑上,被迫变成猫的凤止压根
引不起千浔的丁点注意。
每天早上,都会有一盘猫粮,一碗水端到凤止跟前,然后,千浔就挥挥衣袖,埋头码字了。
凤止也曾试图跳上桌子,吸引千浔的注意力,可却被千浔一把揪住后脖领,粗暴地扔出房外。
“别闹。”
凤止表示
心丧。
调动微弱的灵力,刻苦修炼,半年过后,凤止终于修炼出了人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