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八章沽空若基亚(1 / 2)西就东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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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亚手机并不代表若基亚集团,

2011年若基亚市值328亿美元每股11美元,到2012年7月17日下滑到50亿美元,每股仅有1.69美元,

2013年微软启动收购若基亚手机业务,若基亚不跌反涨了60%,达到100多亿市值,

并在当年若基亚集团以71.7亿美元出售给微软全部的手机业务包括专利。

阿牛交代完芳芳事情后,又兴冲冲的回阿梦公司了,知道若基亚倒闭能赚点小钱,兴奋完了也就那样,干饿了吗才是大事。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普通股民只当一句标语,该炒还是炒,

从业人员不一样,未屡胜先想败,芳芳也算半个从业人员,哪怕她知道具体情况,也先把失败的后果考虑到。

接下来芳芳用代理公司注册了一家离岸有限公司,自己但当法人,股权却99%转让给了阿牛,

根据公司法,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是以公司财产为限来偿还的,责任是法人代表的,股东个人对于公司所负债务不承担责任,

芳芳先保护阿牛其他财产,再上赌桌,

然后把阿牛在阿梦公司的64%股权放置离岸公司。

一通操作后不管离岸公司倒闭还是阿梦公司倒闭都不会牵扯到阿牛,阿梦公司法人代表是薛梦琪,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芳芳拉上赌桌,

芳芳并没有想过动阿牛那800万信用卡,

虽然她不知道阿牛抵押所有房产投资了什么东西,但她知道这个东西很重要,所以这次操作她并不想影响到阿牛投资的东西。

阿梦资本公司的股权在银行是根本贷不到款的,但可以在民间借贷,只要放贷公司认可阿梦公司的估值就能借到钱。

几天后阿牛在阿梦公司的股权经过第三方评估,民间借贷公司给芳芳放了五千万,月利1%,

接着以总公司名义向阿梦资本调用了私募基金一个亿,

名义上是阿梦资本委托阿芳投资公司投资欧洲股市,

这种委托,不像操盘手最高30%分成,这种委托是没有限高的,0-100%都可以谈,

阿梦资本最大股东是阿芳投资公司,薛梦琪没有反抗的余地被压缩到20%,

也就是说,芳芳调用阿梦资本1个亿私募,阿芳投资公司拿盈利80%,阿梦资本拿20%,

这个20%里面80%是给投资人的,20%是阿梦资本公司的分成。

投资人跟阿梦签的合同盈利分成是8/2,但没跟阿芳投资公司签合同,芳芳经过一番操作投资人跟投资公司利润刚好调转过来,变成了2/8。

当然赢了都好说,输了阿梦资本等着被投资人撤资,追究薛梦琪法律责任。

1.5亿的操盘,薛梦琪也是骑虎难下,只能派出公司最好的操盘手随芳芳去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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