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大概也就是安静了30秒,只少不多,我装出一个麻烦的表情,把手里的廉价圆珠笔递给了她,她看到我那个麻烦的表情,马上变了一个嫌弃的表情,用两个手指把笔捻了过去,
“切,还敢嫌弃本女神,不得了了你,那个,这里可以写吗?”
她指着我被我翻的已经快要脱线了的英语字典说,
“哪有往字典上写字的,不行,写这里”
我摆了一个看白痴的表情,然后把已经被我画的乱糟糟的草稿纸推到她面前,
“不行,不行,就写这里吧”
她一边摇头,一边趁我没注意,直接把字典抢了过去,翻到最后一页的空白处,刷刷刷的写了几个字,
“写在这里,才不会丢,不会忘”
她动作太快了,等我反应过来,想去抢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写完了,把字典和笔拿在手里,递回来了,这回轮到我摇头了,还好,我一向不太在乎书本这些东西的整洁性,那些生气的表情都装的。但还是装还是要装一下的,我叹了一口气,接过来,看到那里竟然写着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好了,我真得走了,赶不上点名要遭吵惨,记得联系我哦”
她右手抬到耳边,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然后就一溜小跑,迅速的消失了,连她出去时,座椅被碰出的的声响还没消失,她的人已经不见了,真够快的,留着我傻呆呆的呆在原地,盯着那一行号码,心里想,难道我这是被搭讪了吗?我,本人,在一个凄凉的教室里苦逼上自习的时候被搭讪了?画面太美我不敢信呀,看来关于她的视力水平又要重新评估,她至少是个重度近视加上严重闪光,1000度以上的,要不然怎么就会在这茫茫人群中,一眼看中我,这颗胡子拉碴的歪瓜裂枣哪,近视眼万岁!
平静了一会,我有把字典翻到最后一页,认真看她写的字,虽然只有两个字,加上136XXXXXXX,但明显能看出来,她是练过字的,至少也练过名字和电话号码怎么写,如果刨除被搭讪而带来的我对他的好感之外,那几个字仍然是漂亮的、有结构的,但怎么说那,就是一点也不像她的人。相比起她的滑稽,字是显得非常的一板一眼,规整而有气势,哎,我认为自己绝对在瞎编,还说能够刨除被搭讪的影响,那怎么可能哪,要知道,这也是此生头一次的事儿呀,还不让人多高兴几天,几个星期啥的。
我把那个号码小心翼翼的输入进手机,有反复检查了几遍,以确保准确无误,更是把特意去了一趟服务社,买胶水把那本已经摇摇欲坠的字典,反复加固了几次。等一切都忙完了,我端起手机,打开短信功能,收件人:小熊,
“”
就这样举着手机,呆了很久,最后还是将手指移到了右下角,按了删除键。然后在通讯录里找到小熊,确认删除?确认。再大的冲动,都总有平息的时候,理性回潮虽然或早或晚,但却是必然的,而我永远都会选择理性,只要它还一息尚存。
过了几天,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显得如此不真实,要不是字典上的字,我甚至真的会认为自己在教室里睡着了,发生的一切都是南柯一梦,她的字就在哪里,但每次翻字典,哪怕没有翻到到最后一页,也都可以感知它的存在。小熊,你坚持写在字典上,真的是好狠的一个计策,丢掉或忘掉,确实都很难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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