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来举手答道:
“我觉得,回应超车的方式至少有两种。
第一种,可以加速超过对方,教训他一下,但被教训的人不一定会意识到自己之前超车了于是这一行为构成了挑衅。
他们也不一定会接受你的指教,而且即便接受了,这么做也不太可能会给你带来任何长期利益。
第二种,也可以选择利用非正式的交通信号,比如竖中指。
或者按澳大利亚目前正流行的做法,向对方竖小指,因为澳大利亚道路交通管理局的一则广告称,超速或野蛮驾驶是一种缺乏自信的矫枉过正的做法。
如果对方注意到了你的行为,你会感觉自己胜利了,但如果对方又竖起一根中指回敬你呢?
最后,就算我们想对不文明的司机表示不满,信息往往也无法送达。
而我们依然会为此抓狂,但却没人会看到。
回答完毕!”
薛老师微笑着点点头,接着说:
“嗯!回答不错!
卡茨认为,我们在驾驶室里展开了一场戏剧性的表演,愤怒地上演道德的戏剧,我们扮演其中蒙冤的受害者和复仇的英雄,但这往往会招致更惨烈的交通事故。
仅仅咒骂对方还不够,我们还会变得愤怒。
愤怒的司机成了一名魔术师,卡茨说,被自己的魔法蒙蔽了双眼。
不知道同学们平常注意过这种情况没有。”
大家纷纷微笑着点头道:
“注意过!是的,是这样子!”
“嗯!很形象!很生动!”
“魔术师,有意思!”
薛老师接着说:
“卡茨还指出,作为这出道德戏剧的一部分,为了赋予这次遭遇一个新的意义,我们有时会试图在事后搜集一些关于不文明司机的信息
与此同时在脑海中设想,恶人可能会是谁,最后再给戏剧编造一个合适的结尾。
这就好比道路版的基本归因谬误。
这是一种常见的心理学现象,意思是人们倾向于将行为归因于个人的内在特质
同时,基于“行动者观察者效应”,我们又往往将自己的行为解释为特殊情境下的无奈之举。
一般的人大概从未从后视镜里看着自己,心里嘀咕着蠢货司机。
心理学家认为,行动者观察者效应产生的原因,可能是个体希望更好地掌控当前的复杂局面。
另外,训斥超车的蠢货司机,比全面分析导致这一行为的各种成因要容易得多。
就连对交通方式的选择,似乎也深受基本归因谬误的影响。
研究结果显示,当骑车人违反交通规则时,汽车司机会认为他们鲁莽且无法无天
而当汽车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时,别的司机则往往认为他们是受环境所迫。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愤怒似乎是为了维护我们的身份感又一个被交通吞没的人类特征。
司机被弱化成一个品牌,或一串没有名字的车牌号。
我们在这片匿名的海洋中寻找点滴意义:想想看,每当看到和你车型相同的车辆或归属地相同的车牌时,你是不是有种略带惊奇的喜悦?
一些司机,尤其是米国司机,想通过个性化的车牌来彰显身份,这无疑是徒劳的。
不过,这引出了一个问题,你真的希望用区区7个字母来总结自己的人生吗?
况且,你为什么想向一群不认识的人证明自己是谁?”
这时,严明理同学举手道:
“薛老师,我觉得吧,米国人似乎热衷于在昂贵的汽车上粘贴廉价车贴。
以此来炫耀自己的子女天资过人,诙谐地告诉人们我的另一辆车是保时捷,或巧妙地暗示自己经常去某地度假。
这种行为似乎只有米国人热衷,很少会有德国人开着贴有诸如我是德国人我自豪此类车贴的汽车飞驰在高速公路上。
在任何情况下,在路上向他人昭示自己的身份都会带来诸多问题,因为司机将自己的身份意识转移到了车上。
是不是这样子啊?”
薛老师笑着答道:
“按照卡茨的说法,我们成了半机器人。
汽车成了我们的自我。
开车时,你将自我意识放大,卡茨说,前方几百码开外的地方有一辆车变更了车道,你立即感觉自己被加塞儿了。他们没有碰到你,也没有碰到你的车,但你得调整方向盘,并且加速、减速,由此,你放大了自我意识。
我们会说别挡我的路,而不是别挡我和我车的路。
似乎只有司机会受到身份意识的困扰。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乘客很少像你一样被这些事情激怒,一旦发生纠纷,一些喜欢指手画脚的讨厌乘客甚至会说是你不对。
这可能是由于乘客看问题的角度更客观。
他们没有将自己的身份意识和车绑在一起。
分析司机和乘客在模拟驾驶过程中的大脑活动,研究人员发现二者被激活的神经区域不同,他们实际上成了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研究结果还显示,在没有乘客的情况下,司机在驾驶速度和保持车距方面更加随意。
仿佛如果没有旁人,就没有任何羞耻感,他们便会委身于汽车。
就像许多其他日常烦恼经常会被写进歌词一样,查莉莱特那首脍炙人口的乡村歌曲我的越野车保险杠就简明扼要地将这一情形展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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