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的掏出内脏后,连俊杰手里的短刀绕着野狼的后腿轻轻划拉了一圈,后腿就完整无缺的整个被剔了下来。
眼前的这一幕,看得叶红袖有些愣神了。
在山上他杀狼的时候,浑身散发出的冰冷狠戾气息,让人觉得他是来自修罗场的地狱使者,只觉得那样的他不是人间该有的。
可这会子他杀狼,浑身散发出的却是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这个一无所有的家,唯有靠他的这双手才能支撑下来。
“红袖姨,花摘好了!”
没多大会,捧着一捧野栀子花的金宝迈着他的小短腿跑了过来。
“嗯!不错!每朵都挑了最好的摘,眼光不错。”
叶红袖接过栀子花的时候,伸手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还大声赞扬了他两句。
小孩子最喜欢的便是当面受表扬了。
“嘿嘿!”
受了表扬的金宝小脸红了,抓了抓后脑勺后又跑回原处逗弄他的小蚯蚓了。
香味浓烈的栀子花能让屋里的空气好闻些,且看着这些开得正灿烂的花花草草也能让人心情舒畅不少。
叶红袖把野栀子花放在炕上的矮脚桌上后,还掐了一朵别在连大娘的发髻上。
“咳咳!我一把子老皮就别带了,你带,你带着肯定好看,咳咳!”
连俊杰进屋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自己的娘往叶红袖的发髻上插野栀子花的情景。
叶红袖头上的发饰很少,就只有一朵褪了色的珠花,还有一根桃木簪子。
“大娘,今天就先这样,明天我再过来。”
见忙活的差不多了,叶红袖起身准备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