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三年后(1 / 2)笔下疯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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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斯普兰诺历1364年,百圣纪元13年。

北大陆,诺尔城,贫民区,正午12点。

蹬蹬蹬!

正午,一阵脚踩木质楼梯的声音打破了破房子的宁静,那是皮鞋与楼梯的摩擦声,听声音那人脚步很轻巧。

房屋装饰十分简陋,甚至可以说寒酸。木质阶梯都有些裂缝,黑金属的扶手上也是锈迹斑斑。房间上方悬挂着一盏布满蛛网的老旧吊灯散发出极其可怜的微弱光芒,昏暗的光线仅仅照射着几阶楼梯。

就连楼梯两侧的壁灯都是极其模糊,暗黄色的玻璃都无法投射光线,看来是很久没有人清理了。只有壁灯玻璃碎掉的一块略微还有些光线投射出来。

“都中午了,还没有人起床!整个诺尔城都找不出比你们还懒的家伙!”

一道极其不满的懒散声音回响在房屋二楼,听声音那人很累,好像刚跑完步一样。

那是道体态修长的身影,他穿着深灰色大衣,大衣的背后已经被雨湿透了。虽然脚步很轻,但他身后走过的地方还是留下来深深的泥鞋印。

“吱呀。”

五指握在银制刻有蔷薇花纹的门把手上,轻轻一扭,将木质房门打开。房间门被打开的时候,地板卷起一丝灰尘,打开的房间门拉长了那人的身影。昏暗的房间迎来一小块光线,透过光线看到房间里很是脏乱。

整个房间的布局很随意,花色的沙发摆在房间门的对面,沙发前是一张深红色椭圆形状的桌子。上面很随意的摆放了一堆吃食和酒瓶,七零八落的,甚至还有个玻璃烟灰缸上摆放着一根还在燃烧的雪茄。

沙发侧面几米就是灰白色单调的厚实窗帘,窗帘并没有完全被拉死,还有一条缝隙在透光。正是靠着这一线光,才能看清整个房间布局。

整个房间并不算大,除了沙发和桌子最显眼,房间左侧的墙壁还有一个橱柜,花格的玻璃贴着一块被揭开一块的老旧油纸,能够清晰的看到橱柜里面几个盘子上摆放着几只面包,一旁是汤碗里面还有些浑浊的汤水漏出几块肉骨。

再配上一块有些裂痕破碎的长方体立镜,还有几把木质座椅和两张单人沙发,和门口墙壁旁的衣柜,这几乎就是整个客厅的布局,但它的墙壁还有三扇门紧紧闭着。

这里像是刚经历了一场狂欢派对,一片狼藉。

沙发上正躺着一位白发青年,他翘着腿,留着口水,怀里还搂着抱枕睡得很熟。而和他在沙发上同睡的竟是一条白色毛发大型狗。

大型白毛狗缩着身子,枕着尾巴,趴在沙发还有空余的地方。

可怜的沙发完全被他们占据,奇葩的睡姿几乎没有多余的空间再去容纳另一个人。

而沙发旁的地板上还趴着一个灰发青年,他似乎是从沙发滚落下去,脸朝地面趴地上呼呼大睡,口水顺着嘴角流淌。

似乎是位置对换错误,白发青年与大白狗将整张沙发霸占,而灰发青年只能趴在地上。

这样的睡法很是新奇。

.......

打开门的是一位样貌看上去有三十岁的男人,但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似乎是年龄和形象穿搭不符。

青年黑发棕眸,身上披着有些脏旧的深灰色外套,墨绿色格子马甲贴合着他的身躯将饱满的胸肌凸显,内侧是穿的老旧掉色并且有些褶皱的黑色衬衫。

他的黑色西裤有些短,棕色牛皮鞋上略显脏迹。西裤上沾染了不少泥垢,裸露着的脚踝上还有几滴湿泥,显然是从外面刚回来。

男人的胡渣已经从蔓延到了两鬓,那双深邃的棕眸有隐藏不住的沧桑,仿佛身心疲惫多年。

他的腰间捆着着一块黑色的亚麻布,亚麻布被捆绑的很紧贴在他的腰间,看形状像是一把长剑。

“嚯,你们这是喝了多少,岚骆擦擦口水起来了,太阳早晒屁股了。”

当男人踏进房门连忙捏住鼻子怪叫,他看到满地的酒瓶和果皮,有不少都是名贵的好酒。

他踢开脚边的酒瓶,脱掉大衣,随手将半湿的大衣丢在那趴在地上呼呼大睡的人身上。

趴在地上熟睡的岚骆扭转身躯将大衣一脚踹开,原本盖在他身上的白毛毯也被踹开。

岚骆继续流着口水沉浸在梦香中,时不时的还哼哼几声。

那懒散的样子不禁让男人露出一副怪笑。

男人紧了紧袖口,挽起裤脚,从怀中掏出一块像抹布的旧手帕轻轻擦拭裤脚的泥垢。

又将那双皮鞋表面擦干,用力踩了踩,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吱吱”的作响声。

看着趴在地上熟睡的岚骆,不仅嘴角勾勒起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容。

只见他抬起脚在岚骆的脸上轻踩,等脚再离开岚骆的脸时,一个明显的脚印盖在他白皙的脸上。

看着自己的鞋子在他脸上留下一只泥脚印,男人不禁轻笑一声。显然他对自己的恶作剧很满意。

见岚骆没有动静,他穿过客厅大步走向窗前猛的拉开窗帘,瞬间,强烈的刺眼阳光照亮整个房间。

清了清嗓子,故作大声喊:“开饭了!起床了!”

“啊!!!”

原本房间十分昏暗,原本只是漏进来的光能勉强照亮房间,但被他这么一拉,整个窗帘被完全打开。刺眼的光线射进房间,把整个房间照亮,瞬间房间里响起一声哀嚎。

沙发上那个白发青年猛然坐起,他穿着黑青纯色长袍,凌乱着一头白色长发,怒喝道:“酒言,给我把窗帘拉上!”

不错,那个踏入房门,喜欢恶作剧的青年,正是那个三年前在世界尽头的酒言,应该说是林徽。

自从三年前穿越,自己已经在酒言的身躯里呆了三年了。

今年是斯普兰诺历1364年,也是酒言穿越到斯普兰诺大陆的第三个年头,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虽然很累但比在教室坐着读书有趣的多。

林徽已经决定要用酒言的名字和身份继续活着了,既然自己被穿越到这个地方,那就是上天的安排。

在那晚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

在自己穿越的那一晚,他好像迷迷糊糊的看到了有很多人在围观,自己被十圣子剩下的五个人给架在一辆马车上,最后被拉倒了一座城。

当时有很多人,他们给自己治疗,用的是一种叫做药剂的液体撒在伤口上,火烧的疼痛他至今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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