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九章 山下来人(1 / 2)疯语乱言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巨大的声响,在群山回荡。

山脚下的众人起先给吓了一跳,见没什么发事,几个主事的就聚合在一起。

王凤出了屋,抬头望向山中,正是王守义家的方向。

能出奇迹的地方在部落只有两个。

一个是山顶,先知和黑巫居住的地方。

还有一个是山中,白巫居住的地方。

而王凤却认定是在山的中部。这是武者的敏感和反应判断的。

弟弟在自家的这些日子,给了自己太多的奇迹和惊喜。小发明和创造,还有很多奇怪的习惯给王凤好奇和启发。

现在部落很多人都用上了竹碗和竹筷。

为什么这么快,大家都用上了,因为天冷了,吃的都是熟食,有碗就不会烫手,而且不会浪费,用筷子或插或扒也很方便,即不烫手也不会弄脏。

那种大土碗装东西太难吃了,有股泥巴味。

大土碗不是陶瓷,而是做成碗状,放在火上烧烤而且,易碎,又容易坏,所以极少。

原凉学会用火的原始人类,在火的运用上这么粗糙,只是用来烤火取暖和烤肉煮肉。

梯子被借走了,部落内又做了几个梯子。

被安排用梯子上树,打落一些坚果,刺果(板栗),枣子,核桃,松果。

那些树太高大了,用竹子根本打不着。成年的都去秋猎,剩下些老人和孩子对这些树根本就没有办法。

有了梯子,年龄大的少年上树就容易多了。在树上用竹竿打一打,果实就落下去了。老人和小点的孩子在下面捡。

王凤很佩服自己的弟弟。她相信,刚才的巨响,肯定是弟弟的杰作。

好想上山看一看,但天很冷了,怕宝宝受冻,就一直没上山。

五个中年汉子聚在一起,如果王守义在就发现,自己只认得一个,那就是山叔。因为受了伤就留了下来。

勇叔后来又带着猛子,大牛,狗娃子,虎子,猴子和王风出去了。他们是东面秋猎中的一组。

另外四个汉子,有两个是那日聚会击鼓的。其他两个人根本没见过。

五个人中,山叔最高,两米以上的个头,其他四人也不矮,1.9米左右,身高都差不多。都围着兽皮。

击鼓的两个汉子,都是方脸,头发扎起了辨子,颇像穿着兽皮的清朝人。

胖点的叫向山,瘦点的叫向火。看名字就知道是两兄弟。

别外两个,身形到差不多,不过一个头发短,仅刚刚出头,一个头发长的也只是到耳。

头发短的叫马熊,四肢挺粗壮的,肌肉特发达,是个力气大的人,人如其名,其名如人,很贴切形象。

头发长的叫李明,名字普通,放在这时代到显得斯文。李明手臂较长,比其它人显得长,披头散发,像活着的人猿泰山真人版。

山叔似手地位最高,也最先开口:“刚才的巨响,大家都听到了吧,像是中仁那方向传来的,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