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一回来,金就很快跳了金子的肩膀,极为依恋。
不过贼手依旧,伸入金子背包,摸索着什么。
当贼手从背包中宿回,手中就多了一颗芙蓉果,金眉开眼笑,捧在手心就吃了起来。
芙蓉果,呈椭圆形,红青双色相参,果尾有六角的突出,果实中的能量到是一般,不过味道极好,鲜甜脆,水份很足,是十万大山中很受欢迎的一种果子,同康果差不多。不过康果有核,而芙蓉果却是细籽。
“不错啊,竟然是芙蓉果。”王守义眼睛一亮。
芙蓉果有清热凉血、消肿排脓等功效,更是“玉露散”的主药,对内外伤的疗效显著,花叶果都可以入药。
不过手有“彪”的精血,有“猴儿酒”,有“芙蓉果”,一种多效用的丹药出现在王守义的脑海,集快速疗伤、恢复真气二种强大药力的丹药。
通过芙蓉果把“精血”中的能量快速转为修复内外伤的药力,而猴儿酒又能恢复真气,用于战斗之中,比“长春功”的回复真气和恢复伤势还要强。功法加丹药,不说一加一等于二或大于二,起码也有15的效力。
试想一下,你砍我一刀,我也砍你一刀,一颗丹药下去加长春功的神奇,就快速修复如初,伤口好了,消耗也补了,结果会怎么样。
王守义沉思一下:“有多少芙蓉果,我打算用来练丹,叫“长春丹”,集快速疗伤和恢复真气两种强大的药力,当然粹体,清神,解毒也有不错的效果。”
金子把金从肩膀轻轻抱起,轻轻抚摸,双眼望向王守义,轻声说道:“想着……金喜欢吃,就多采了一些,不够的话,点点也采了不少。”
金子本想着说“王守义喜欢吃的”却停顿一下改成了“金喜欢吃”。
这次秋猎,王智老是挨着点点。自然而然金子和王守义相处的时间也就多了。
感情的事很奇怪,双方有好感,心往一处想,有时就会更近。
但越近,便心生羞涩,有些关心露骨的话反而不敢轻易出口,生怕对方万一没同自己想在一处,会破坏这种初恋完美的感觉。
犹记得昨天阿义对金打趣“你护的主人都是我的。”这么**裸的表白,心跳得好厉害。
阿义时侯还挺正经、大人的模样,怎从年龄大了,反到活回去了,什么话都脱口而出,不经大脑,像个孩子,同金怼,还有种莫名的……嗯……莫名的酸意。
不过这种感觉挺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对我的在乎。
“啊……我也喜欢吃的。”王守义双眼一瞪:“金,还我的芙蓉果。”便张牙舞爪的从金手抢过芙蓉果,手一擦就放进嘴里吃起来。
“那个丹……哦,长春丹,主药是彪的精血,辅药就是芙蓉果,配药却是猴儿酒,估计能练个百来颗。练成了多给你几颗,能美容养颜呢,是个好东西。”
……
“这次最后一个据点,可能是树精,其汁液有修愎的作用,很强大。你看,我的掌心刚吸收一点,感觉白嫩了一些……若是多弄些,用来洗脸洗手,肌肤会变得如同婴儿一样,比长生丹的药效还强,到时给你弄一大盆,洗澡都足够的那种……”
王守义说着自己的想法,耳边却传来金子气呼呼的声音:“阿义,你……你,你说话……注意些……说什么……洗澡。”
气呼呼的金子,话说到后边,细如蚊叫,低下头,耳根处都红了。
金,站在肩,对刚才王守义抢自己的“果果”很生气,要不是今天教自己练枪,早就想挠这个不要脸的了,连我的东西都敢抢。
现在居然敢惹我的美女姐姐生气,活得不耐烦了吧。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