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二章 流浪少年(1 / 2)天枪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没有了 目录 下一页

这里不是沙漠,却遍地白沙。

白沙不是沙,是千千万万年来无数白骨风化碎裂而成的骨屑。

这里是“埋骨地”,是令万千将士闻之色变的埋骨丧魂之地。

这里是西州与东洲之间最大的战场,据说这战场东西绵延万里,南北横跨大陆,没有人能走遍这里的全境。

踏上这里,你的性命已经去了九分,剩下的一分,风一吹,也就散了。

埋骨地就是这个最大战场的中心。

战场是肉身的坟场,也是灵魂的葬地,可对一些特殊的人来说,这里却是苟延残喘的迷乱乐土。

这些特殊的人群,被叫做“尸蝗“。

尸蝗本是以白骨为食的红壳小虫,指盖大它们就像蝗虫一样,所到之处,白骨坍塌,腥红遍地。

这些人之所以被叫做尸蝗,是因为他们和这种虫子一样,都是靠着尸体在过活。

这些人不吃枯骨白沙,他们吃的是战死遗骸的财物,他们盯着财物的双眼,比尸蝗腥红的硬壳还要红。

这些人多是边民和逃亡的兵士组成,在埋骨地,其实,他们根本得不到真正有价值的钱财和宝物。

战场的打扫,首先是得胜一方的军队,武器,盔甲,金银财物早就被搜索一空,他们只能捡一些剩下的遗漏,就算是遗漏,对于这些出身贫贱的尸蝗们来说,依然算的上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东洲和西洲的军方似乎也默认了这群人的存在,毕竟,从他们身上再次抢夺可以省去不少力气。

尸蝗们的处境也决定了他们的生存方式,倾轧和残杀他们早已司空见惯。

朱九今年刚满十六岁,是东洲齐国人士,十四岁那年,为了免去家里的佃租,给爹娘和姐姐留下活命的口粮,他虚报两岁,顶替了地主家二少爷的从军令,跟随齐军来到这里,加入到东洲十国对战西州二十五国的混战之中。

他很不幸,所在的这支齐军在第一次战斗中便战败了,被屠灭殆尽。

他很幸运,没有死掉,又从尸堆里爬了起来,他或许是这支队伍中唯一的一个幸存者。

那天夜里,在弥漫着浓浓血腥味儿的战场上,当他再次张开双眼时,看到的是漫天暗黑的星斗,耳边传来的是尸蝗啃噬白骨的沙沙声,仿佛幽冥。

那时,他只想哭,他很害怕,他也很想家,他想爹爹,想娘亲,他想姐姐,然而,他却不敢哭,因为敌军的营垒在数里外的山坡上依稀可见。

恐惧之后是疯狂,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的眼里多了一抹颜色,这颜色就像暗夜中尸蝗腥红的硬壳散发出的淡淡红芒。

他不敢再返回军队,按照军令,队长若死,士卒也要处死,他只是个新兵,眼睁睁地看着队长被砍掉了脑袋,就在几步之外,他想去救,但流矢下一刻就洞穿了他的腹部,剧痛让他失去了知觉。

那一晚,他摸了几具尸体,找到些干粮和水,还幸运地找到几块碎银,他拼着命,流着血,堵着腹部的箭伤,踩着无数尸体,跌跌撞撞地弯腰逃命。

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不知被散落的兵器割伤过多少次,这些他统统不管不顾,因为他必须赶在天亮之前,赶在敌军开始搜索战场之前离开,不然他的下场只有一个。

朱九还不想死,他还想再回家看看,哪怕只看一眼,他还想给爹娘和姐姐带回几两散碎银子,从地主手里赎回那祖传的两亩薄田,这就是他活下去的最大愿望和动力。

就在他感觉到天旋地转,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终于成功逃离了那片战场,躲到了一处山坳里,那一刻,东方微明。

他拔出了腹部的箭簇,缠住了伤口,靠着不多的清水和干粮,在山坳里辗转躲藏,终于活了下来。

从那以后,他成了散布在埋骨地的尸蝗之一,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他被抢过,被打过,被伤过,但是他还是活了下来,顽强地活了下来。

他杀了人,杀了三个人,杀前两个是为了保命,杀第三个是为了救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没有了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