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四章 棕熊娜娜(1 / 2)神之极即为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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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小兔子蹦蹦跳跳的在林子里找吃的,时不时的扒一扒积雪,时不时的抬头四处看看,发现不远处过来一个比自己大了好多好多倍的生物。

既不是抓走自己妈妈的狼,也不是抓走自己爸爸的狐狸,小兔子不知道这个生物会不会伤害自己。

赶紧把头插到雪地里,希望这個生物不会注意到自己圆润的小屁股。

虽然看不到眼前这个生物的动向,不过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特么的我真该死啊!”

小兔子感觉到一股无法抗拒的巨力从自己的尾巴处传来,接着自己整个兔身都被拉到空中。

接着一张比自己身体都大的大脸映入眼帘,大脸长叹一声,“我真该死啊!”

接着小兔子就被放到了地上,看这个生物似乎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不过那巨大的体型和身上黑黄相间的条纹,还是让自己感到十分的恐惧。小兔子连忙一蹦三跳的跑开了。

李长顺看着跑远的小兔子,“三百多斤的大棕熊我都放过了,你这三斤两斤的家伙抓了也索然无味啊!”

没错,李长顺后悔了,身为一个纵横山林的猎人,竟然对猎物动了恻隐之心,我真该死啊!

一道黄色的身影在远处一闪而过,李长顺眼睛一亮,收起自己的慈悲心,快步追了上去,不出意外的是还是出意外了。

刚追着跑了几百米就听到了一声枪响,本来漫不经心的李长顺瞬间打起了精神。

微微伏低了身子,快步向枪响的地方跑去,这是李长顺第三次在狩猎状态遇到人,之前两次分别收获了娇俏可爱的小媳妇一名。

和听话且可以发展成小弟的工具人两名。

相信这次也不会让李长顺空手而归!

距离并不远,很快李长顺就到了之前响枪的地方,还没看到人,就听到了急促的犬吠声。

想来是发现自己了,迎着犬吠声的方向走了不远,就看到了正主。

那汉子穿着一身皮装,枪口指着地面,看着李长顺的方向,脚边的狍子已经被开膛破肚了。

身边跟着两只猎犬,一黄一黑,都是中华田园犬。看嘴角的血迹,应该是刚吃了那头狍子的内脏。

汉子高声说道,“这位小兄弟!是追着这头狍子过来的?”

看到是位差不多四十+的同行,李长顺高兴的心情收敛了很多。

看对面汉子的样子,就是不想起冲突的样子,同样把枪口指向地面,高声说道,“既然是你打死的,自然是算你的了。”

两方看似都没有恶意,隔着这么远说话就没什么必要了。

李长顺拖着捷克式走了过去,到了近前也看清了这位同行的打扮。

一脸的络腮胡,眉毛胡子上都是白霜,估计在林子里待了不少时间了。

头上带着狗皮帽子,身上穿的应该是一件熊皮做的大衣,做工比较粗糙,大衣下摆的皮毛已经擀毡了,看着有年头了。裤子就是普通的军绿色裤子,膝盖带着皮制的护膝。脚上穿着一双破棉鞋。

手里拿着一把三八式步枪,一条子弹带绑在腰间,看着比李长顺更像一个猎人。

不过李长顺可是精修版的猎人,至少从卖相上比汉子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等李长顺走近了,汉子笑着说了句,“刚刚真吓了我一跳,以为碰到大虫了呢!”

李长顺也笑着,“幸好大叔你手不抖,要不然我还得吃颗枪子。”

汉子看了看李长顺提在手里的捷克式,面色抽动了一下,心里想着,‘真要是开了枪打不打的中不清楚,不过这大家伙自己绝对干不过。’

“我是庞家村的猎户,村里小年轻都叫我栓子叔,小兄弟打哪来的啊?”

看着栓子叔没什么恶意,李长顺悄悄放松了警惕,也不用随时准备着掏镜面匣子了,“我家住城里的,何雨柱,叫我柱子就成。”

栓子叔一脸惊讶的指了指李长顺过来的方向,“你是从松子林那边翻山过来的?”

松子林,听名字就知道应该是李长顺当成自己地盘的那片山。李长顺点了点头。

“哎呦喂,我说柱子兄弟,你胆子可太大了,也够幸运的,那片林子是一只狼群的地盘,可不兴随便往那边跑啊!”

李长顺面上做出一副后怕的样子,心里不自觉的笑了,那只狼群除了跑掉的两只,都进了不知道谁的肚子了。

倒是狼皮还在李长顺空间里放着。

笑着说道,“倒是没遇见,估计在哪个山洞里猫冬呢吧!”

栓子叔也笑了笑,“没准是你这身皮让那些家伙拿不准,没敢跟你照面吧。”

照面是照面了,不过一照面就让李长顺干掉了大半,以后估计都照不了面了。

“柱子,看样子你在林子里也待了有一阵了,到我那地方暖和暖和?不远,就那边。”说着伸手往身后指了指。

李长顺这会确实走了不少的路了,点了点头,“成,那就打扰栓子叔了。”

栓子叔从后腰抽出一个麻袋,把狍子的尸体装到麻袋里,“柱子兄弟,走着!”

别以为这栓子叔对李长顺一点防备没有,刚刚蹲下的时候余光一直看着李长顺这边,长枪虽然背到了背上,不过护膝上露出的一截刀把正好在最顺手的地方。

李长顺本就没想怎么样,自然也不会做什么多余的动作引人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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