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事情的起源都是因为你,你当然是闹事者啊。”
“……我真是服了,这真是我拍摄过最操蛋的节目了,什么都能整出来。”
“警告一次!再侮辱主办方将关了禁闭!”
林泽轩伸出手冲着陈导冲过去:“来来来,把我抓起来,我也不张罗录了!这破节目,想一出是一出!”
陈导:“钟国哥,特认命你为保安官,麻烦你把这个扰乱法庭秩序的不法分子拖下去。”
“……”
连那边的律师团都笑了起来,这大概是他们经历的最不正经的法庭辩论了。
“回归主题,本次是就综艺节目无挑中林泽轩所创作的两首歌的使用权进行的调解,首先请双方发表自己的观点,先请朴振英先生发言。”
朴振英站了起来,他第一次穿正装登场,有些不习惯:“众所周知,音乐的创作是非常私密的,这一切都来自于音乐人个人的灵感,与节目无关,所以这个版权应该不存在争议,理应属于我们音乐公司。”
何老师清了清嗓子:“这说的就没道理了。我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无挑的实验篇大家都知道吧,由实验篇诞生的新综艺数不胜数,这些实验篇无挑的成员们都有参加,可版权完全归无挑这个节目所有,没有分一点版权费给成员们啊。”
哈哈恍然大悟:“这也可以分版权费的?那陈导我们先算算多少钱吧。”
林泽轩:“好难受啊,要站在振英哥这边才说明这些版权费是应该给我们的,可这样就得罪何老师了,感觉他并不会给啊……怎么办?”
朝哥:“你们在这讨论个什么劲,要问对面的几位专业人士啊。”
对面一位律师发言:“不能这么说,就像综艺节目中经常有人说出金句或者流行语,凭借这些流行语走红或者拍摄广告。可这些流行语可能很多人之前已经说过了,难道只因这样就要找到当初说过这句的人购买版权?没有这个道理,所以应该是谁让这句话走红的,谁受益。同理,这首歌是谁创作出来的,谁让它变得知名起来,谁就应该受益。无挑作为播出平台,应该与林泽轩共享这次的收益。”
又一位律师发言:“我不同意这个观点。从这种说法,一位画家在别人的画廊里展出自己的作品,难道还要给版权费?这类涉及到艺术的东西不能以单纯的商业法来看,并不是多劳多得,而是能者多得。像这次播出的实验篇里林泽轩所唱的歌曲,是他个人创作,又没有经过节目组的帮助,为什么要跟节目组乃至公司共享收益?”
“我不同意。那按你这个说法,无挑的版权为什么在公司?这个节目不应该属于这些出演者嘛?跟公司有什么关系?事实上公司也投入了前期资本和维持运营的成本,节目出国拍摄的机票住宿等都是公司提供,既然公司提供了资本怎么可能不获得收益?”
“也不能这么说啊,公司的收益是提高知名度,然后广告费这一块也给到公司了啊,怎么能说没有收益?”
林泽轩一开始听的时候还跟着点点头,给点反应,听着听着有点不对劲了,他们还没吵起来律师团先吵起来了。无挑真是个神奇的节目,谁来都能吵起来。
林泽轩站了起来:“打断一下,要不我们先去吃个饭?感觉他们一时半会吵不完啊,你们先统一一下意见我们再来录制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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