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种特别异常的行为,立刻会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
没事在外面买套四合院?想要在外面建一所安全屋?否则根本没有理由啊?
至于该怎么样改善居住条件?双职工房产怎么办?子女该如何继承?
这些都有另外的政策,这里就不浪费篇幅了。
知道了这些,那就很容易理解了。
石海这样的行为,实际上等于在搭建违章建筑。
但你自己私人出钱?为国家建造房子?那政府不是在偷偷笑的肥肉乱颤吗?就算不鼓励,那也会眼开眼闭的。而且事后房产局会给你登记。
那等于白白送给国家一间房子。
事实上,京城老百姓后来就是这么干的——单位分不到房的话,就是搭建违章建筑,解决家庭的居住问题。
到最后,国家确实承认这些违建的——承认这些违章建筑都是合法房产。
好像在地震棚之前吧!这样的违建全部算作面积;地震棚后,违建折算一部分面积,多少也算一点的。
等到某个年代,之后的所有违建才是违章建筑,那才会拆迁不算面积,执法需要拆除的。
回到石海的那个四合院,也就是南锣鼓巷95号。这个四合院是比较特殊的。
正因为聋老太太、一大爷易中海、傻柱家、许大茂家和秦淮茹家(上环),他们都是绝户,并没有新的后代。而二大爷和三大爷的孩子几乎都搬出了四合院。
所以这个四合院居住情况其实并不紧张。没小孩啊?连秦淮茹后来都找到了傻柱这个接盘侠,解决了自己孩子房子问题。
因此在四合院里,也就没必要搭建违章建筑。根本就不缺房产,更不可能抢隔壁邻居的房产了。
……
石海算是彻底听明白了。
此时此刻,石海总算深刻理解到,什么叫做——生是轧钢厂的人,死是轧钢厂的鬼。
原来自己的一切都已经属于轧钢厂?
当然,轧钢厂的一切也同样属于石海这些职工。并且需要全方位的关心照顾好他们。
所以在那个年代,“以厂为家”并不是单纯的口号。轧钢厂确实就是石海这些职工的大家庭!
如果你不懂这个规则,你就会吃亏;如果懂的话,能够合理利用规则,甚至能够占到不少的好处。
回到房子这件事。根本就不会有人来管,而且可以名正言顺的建造?
至于属于国家?嗯……反正再等三十年,风水轮流转,不照样又恢复到私房了吗?
“宁姐,我听明白了。谢谢。”
“不用客气。以后有啥不懂的,尽管来街道找我。”
“太感谢了。还要谢谢张哥。”
“……”
说完以后,石海挥手告别,他就急匆匆的向着四合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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