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林也趴下听了起来,过了半天抬起头;“是狗,两只狗在你房前绕着圈转悠。但还有脚步声,他们特意用什么裹住了脚,声音有些奇怪。”
肖恩没好意思搭茬,他还在为自己听到克苏鲁的声音表示惭愧。
塔林的消息并没有打消肖恩内心的疑虑,不管来的是狗还是别的其他东西,后半夜不睡觉来别人牧场瞎转悠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就对了。
肖恩和塔林对视一眼,立马得出了结论——狄克·莫雷,在肖恩面前丢了面子的家伙,他确实也说过一番“希望你们睁着眼睛睡觉的言论”,这个时候再来肯定只有回来报复这一个原因了。
房门外,狄克·莫雷穿着一身黑色的猎装走在最前面,他的脚上套着厚厚的一层皮毛,这让他走路不会发出声音,他还带着一副面罩,防止有人将他认出来。他没有佩戴平克顿侦探徽章,今晚可是私人行动。
他的两个跟班与他同样打扮牵着两条猎犬在肖恩的房子前面绕着圈。
“好狗,乖狗,使劲地嗅啊,找出那个印第安人。”
这两条狗皮毛油亮,体态壮实,狗头看起来像个方脑壳,耳朵薄而长,像两块抹布垂在狗头两边,头部皮肉松弛,几乎每个地方的皮肤都有多余,低头的时候这些多余的皮肤垂落下来,形成可笑的褶皱。
这是两只圣休特猎犬,又被称作寻血猎犬。这种狗具有非常强大的嗅觉追踪能力,即使是超过14天的气味它也能追踪得到,有记录显示它能追踪气味长达两百英里。
一旦捕获到血的气味,无论猎物是死是活,它都一追到底。
一个世纪以来,这种狗在亚美利加南部大放异彩,它们被用来抓捕逃跑的黑奴。
莫雷也是好不容易才从侦探所借了出来,为此还搭了两瓶好酒。不过只要他把那个该死的印第安人抓到,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那个该死的印第安人真是好胆量,一人潜入进营地,悄无声息地杀掉了四个士兵,把他们的头皮割了下来,等营地的其他人发现的时候,房间地板上的血已经流成一条小河。
在之后的追捕中又死了两个,被屈辱地倒挂在树上,脖子被割开,血被放了个干净,像一腔被宰杀的羊。
陆军自然不肯放过这样一个身经百战又精于暗杀的印第安人,谁知道他又会因为什么原因给他们的营地来上一下,不过那个狡猾的印第安人还精通藏匿,普通士兵连面都见不到,只好委派平克顿侦探来找寻他的踪迹。
他从克雷格一路追踪到这里,最终把目标锁定到了红石镇,每个牧场他都亲自去踩过点,目标很可能在那个华人牧场。
当然不在又怎么样呢?既然那个华人敢拿枪指着自己,那他就要有觉悟承担后果,平克顿的面子可是要比那个华人的命值钱的多。
让他每个晚上都睁眼睡觉可不是一句恫吓,那是善意的提醒,因为他确实要去那个牧场,把所有人杀个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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