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还在持续进行。
本来已经停雪数日的燕然山,王廷亲卫被疯狂屠戮,渐渐的也开始飘起了薄雪。
这是匈奴天神的悲鸣吗?
唐柿不知道,或许他也不想知道。
在他的心里,整个天下只有一个神明,那就是他的大兄。
是的,昊天也好,太一也罢,在唐柿的眼中都不是他心中信仰的归宿。
唯有那個从小让他见证了无数奇迹的大兄,才是心中净土的港湾。
“唐将军,前方一里外有一支匈奴军队正在逃离,是否分兵追逐?”
唐柿看都没往北方多看一眼。
“一群丧胆鼠辈,不足为惧。”
“那些人就交给霍去病去收拾吧,免得到时候他又去扰我大兄清净。”
说起来,这些王廷亲卫可比于单的直系部族精锐要难对付多了。
虎父犬子不外如是!
在唐柿率领的重骑兵身后,还有孟焕所带领的两万贺兰部胡骑紧随。
一想到先前大兄对霍去病的夸耀。
说什么唯一一个,有实力,有运气,能将匈奴最后的主力精锐堵死在狼居胥山前的人。
他的心里就又觉得非常不舒服。
明知道那是大兄的激将法,希望霍去病能按军令行事,可他心中还是会有那么一点不舒服。
“传令下去,向前突进,但有阻拦者,生死勿论,不留俘虏!”
“大将军到来之前,我要你们杀光所有拿着武器的敌人。”
“今夜,请大将军入主王廷金座!”
一时间士气暴涨。
在大将军之前结束战局,请大将军直接入主,睡最美的女人,喝最好的美酒,吃牛羊身上最鲜美的肉。
成为了所有汉军重骑追求的目标。
曾几何时,他们被各自家族丢到军中,要送往张掖郡的时候。
他们内心虽然不至于抗拒,但是比起进入卫青、霍去病的精锐序列而言,他们还是对未卜的前途充满了担忧。
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道理是一样的,能选择从军这一条不归路,谁不是既想要活到最后,又期望能衣锦还乡?
大将军都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甚至超出了他们原先的期待。
如今维持这支军队战力的,不再是二十等军功制,而是荣誉。
一名身为大汉征西军,身为划时代,史上第一支真正重骑兵军团的荣誉。
重骑兵军阵士气大振。
一路向前突进,顿时整个王廷亲卫阵地鬼哭狼嚎,哀鸿遍野。
他们身上那层不算太厚的铁甲没有办法武装全身,缝隙处的皮质连接,在偃月刀之威下,如同虚设。
就算有骑士不小心斩击在了坚硬的铁甲部位也不妨事。
铁甲讲究的是整体性。
而不是随便垫上一块铁片护住胸口,就算是重甲着装。
当下的重骑兵在孟焕眼中其实还只能是半成品,遇到钝器,札甲的性能并不能有太好的防御效果。
但是放在这个时代对付还只能小规模冶铁的匈奴人,已经恰到好处。
一刀斩下,铁片崩碎。
等到重骑兵突进到王廷行辕之前时,战马冲锋的势能已经消耗殆尽。
最前方的唐柿就感觉四周都是人,让他有一种泥牛入海,脱不开身的拥挤感。
“挂刀,剑盾迎敌!!!!”
近身战斗,过于冗长的偃月刀便显得有些累赘。
前方的重骑兵换刀为汉剑,左手圆盾,右手长剑。
像是一堵厚实的铁墙,缓慢而又有效的向前推进,为后方袍泽清理出一条下马步战的空间。
重骑兵转重步兵,过程丝滑,毫无凝滞。
一般情况下重骑兵只会在马匹脱力的时候做出下马列阵的动作。
为的就是两个防止。
首防前后包夹,失去退路,然后被活活耗死,落地成盒便宜了敌人。
次防游骑射击,成为定点的靶子。
可唐柿不在乎这些,先前的一轮冲锋,已经基本打散了所有冲出王廷接战的亲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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