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娃格林小姐对吗?”
“哦,是我。”
“这里是纽约警察局,有位好心的先生发现了你的箱子,想来你已经非常着急了对吧……”
伊娃格林意外到震惊后又到惊喜。
这个情绪变化是非常古怪的。
但,还就是这么变了。
一开始确实很是震惊。
因为在伊娃格林的思维里,这次打电话过来的就应该是周墨森呀。
应该说,绝大部分的人都会这么想才对。
可谁成想,竟然是一个警察!
说真的,这怎么能不让一个正常人震惊?
很多时候是这样的,警察来电,那本身就会比较吓人了。
更没想到的是,这周墨森竟然把她的箱子放在了警局。
让我去拿?
这……所以,有些惊喜。
惊喜的原因就很奇怪。
如果周墨森不在警局,那么,他们就不会遇到。
那么,拿了箱子之后就回来。
对了,要把他的箱子留在警察局让周墨森来拿。
如此这般,整个事情也就结束了。
这还不值得高兴吗?
因为没有额外的事情发生,不是很好嘛。
但,反过来呢?
周墨森在警察局,然后又见到了他,这样的话……
想到这里,伊娃格林不由自主的就停下了思考。
见到他会高兴吗?
其实,这个想法的起点是出于礼貌的。
因为见到了周墨森,就应该道歉,应该把机场的误会给解释好。
这样误会消失,整个事件完结。
伊娃格林她身为一个高学历的女明星,她这么做没有问题。
但,这一切,却很容易发展成为:
见到周墨森很高兴!
其实……这跟英语里最常用的那句话,没什么不同。
o-meet-you。
是的,这确实是英语里常用的话,只不过在现实中,其实已经很少用到这样公式化的说法了。
可这个话,真的就是‘见到你很高兴’。
却在此刻,给伊娃格林造成了一种古怪的困扰。
因为接下来发展下去……或者不用再发展了。
伊娃格林觉得,她应该记住周墨森这个人了。
那么,这值得高兴吗?
首先……该死的英语!
……
周墨森在警局。
他使出的这一手,高不高的先不说。
他自己觉得还是很有趣的。
特别是,自己把箱子给纽约警察看的时候。
嗯,警察那个惊讶的神情,真的是让人难忘。
是呀,这里是纽约。
纽约的警察基本上就没见过谁拿了别人的东西,然后送到警察局的。
首先,这个‘拿’……
咳咳,不用多解释了。
这个城市真的是这样的,这个被称为大苹果的大都市,也是一个妥妥的犯罪都市。
有很多漫迷会纠结。
哥谭到底是指纽约还是芝加哥呢?
其实,纽约以前有个名字就叫哥谭。
当然了,没准也是芝加哥,因为芝加哥那边的罪案发生率也高的离谱。
而且,有很多案件根本就没办法统计,因为那些案发地区,都是被美国黑帮控制的,美国的警察根本就进不去。
很多人肯定不相信会有这样的情况存在。
但在美国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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