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荣国府的主子们吃过龙汐紫夕做的美食之后,都晓得她的厨艺高超,新花样又多,有时候甚至会点名让她来做!
这样一来,她算是凭着一技之长在府里站稳脚跟了。
其实黛玉虽然是主子,但是正是半大不小的年纪,贾家和她年龄相近的姐妹又多,宝玉也是在姐妹中间混迹惯了的,贾母宠他,并不怎么让他去上学,他就经常能来找黛玉。
所以无论是做针线还是读书写字,黛玉都有或宝玉、或李纨带着三春陪着,并不寂寞,也不大需要除了紫鹃之外的丫鬟陪着侍候在一边!
事实上,就连黛玉自己,也更喜欢不带丫鬟一个人外出走动串门,还更自在一些。
因此,时常在屋内留守的就剩下了雪雁和龙汐紫夕两人,时间一长,龙汐紫夕觉得自己也学到了许多: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主子们的贴身大丫鬟紫鹃每天要操心那么多事,做那么多活儿紫夕原主以前还以为当大丫鬟就只要每天躺在屋子里享福或是满园子乱逛就行呢!
既然已经知道了紫夕原主当初那一步登天的想法有多么可笑,又认识到了当大丫鬟的不容易,龙汐紫夕就也不再做那个一步登天的梦了,老实学习起了技能来。
她要学习的诸多技能之中,除了收拾屋子、管理东西、梳头上妆、做针线之外,身为主子身边得用的两个贴身丫鬟之一,她还要粗略地学习认字这项技能,毕竟公子小姐们的知识水平那么高,大都是出口成章,都是随时都能起诗社的人哪。
毕竟她虽然是现代大学生,却不太认得大清朝时期的汉字,更不会看和写满文。
黛玉既被称为才女,偶尔兴致来了,也会亲自教导几个贴身丫鬟识字。
所谓名师出高徒,不出几日,聪明的龙汐紫夕就已经认识几百个汉字和满文了只是还都不太会用毛笔字书写这些文字,不过这已经是不小的进步了。
黛玉听得她已能诵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三本,便是一笑,道:“这原是启蒙之用,你认得这些字,也算是尽够了。只是这内里还有些典故,又有说辞等,只怕你还不能尽知的。既如此,我明日里便将这些拣出来说与你听,可好?”
“我不过心里羡慕姑娘识字,哪里知道这里头的事。姑娘这么说,必定就是如此的。”龙汐紫夕忙笑着回道,心内也有几分期盼虽说现代百花争鸣,各种名家解释不一而足,自己也是一一通读过的,自是明白。
可她到底不是那个朝代的古人,哪里能真的将那些解释当做世情来看待!世事洞明皆学问,龙汐紫夕自然是十分热切。
黛玉的女红是一流的,尤其是绣工,更是十分出色。
龙汐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跟着一个蜀州绣娘邻居学过刺绣,但是跟黛玉的绣工一比较,就是小巫见大巫。
龙汐紫夕看黛玉本就身子弱,还费心教导自己在心里已当了黛玉是朋友,待黛玉越发周到细致,十分熨帖,再加上彼此朝夕相处,情分更厚。
龙汐紫夕打听了一回姑苏、扬州那边儿的风味,参考淮扬菜的名菜,三不五日便做一些小菜、点心给黛玉吃,比如说开水白菜、素鸭等等。而黛玉也是投桃报李,在心里待龙汐紫夕竟然比紫鹃、雪雁更加亲厚,只是平日不太显露出来,以免引人嫉妒。
紫鹃倒是个心气平和的佛系丫鬟,不争不抢,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雪雁却有点小家子气,有时候背着黛玉对龙汐紫夕说话难听,龙汐紫夕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来有往的,权当是为平淡无的生活增加一点斗嘴的小乐趣。
日子久了,雪雁知道了龙汐紫夕的打嘴炮功力跟她压根不在同一个档次上,实在厉害得紧,也就渐渐偃旗息鼓了。
转眼间,已是夏末秋初,然则秋老虎之烈犹在。
这日宝玉又过来,穿着月白色印花圆领袍,藕荷纱裤,系着一条豆绿色蝴蝶双飞图案的宫绦,那对双飞蝴蝶栩栩如生,花纹细致而灵巧。
龙汐紫夕平日格外在意这些活计,一眼便能看出这针线必定是出自晴雯之手。
晴雯在针线活儿上的天赋真的是惊人,平日也没见她如何用功,却总是比旁人技高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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