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契惊呆了。
他和阮明珠,是紧跟在魏可后面冲进树林的,在这期间,为了保护阮明珠的安全,他稍稍放慢了一点速度,但满打满算,他仅比魏可落后一两分钟而已。
一两分钟,够干什么的?
魏可已经利用这一两分钟的时间,消灭了三个敌人!
林契是个老兵了,可谓战斗经验丰富,查看现场之后,越看越惊讶,看到最后几乎呆滞。
三个黑衣人,有一个被一枪爆头,另外两个,都是藏在树后,被人用子弹暴力射穿树干,击中身体死亡,这样的现场并不难分辨,林契看几眼就懂了。
但,魏可拿的是什么枪,不是重机枪,也不是轻机枪!
克伦族仿制的81杠。
这种步枪,林契再清楚不过,不仅是故障率高,射击精度和子弹穿透力,同样达不到设计要求,这是益岭卫戍团迫不得已的选择,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配备更好的步枪。
仔细看树干上两个被钻出的拳头大小的洞,林契越看越心惊,他自信,自己没有实力做到!
每一个洞口,都是由连续的六发子弹形成,以肉眼看来,这些弹着点一丝不差,等于是前一颗子弹击穿一部分树干,第二颗子弹接着再上,层层推进,最后钻出这样一个洞。
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这是粗劣的仿制81杠能做到的吗?
林契快速设想了一下,如果让他使用正版的81杠,在距离五十米以内,没有时间限制,一发一发瞄准了打单发的点射,他是能做到同样效果的。
然而,魏可显然没有时间那么做,他是一气呵成的。
了不起的神枪手啊!
林契自己就是卫戍团的神枪手,他当然知道,要做到魏可这样,有多么难!
当然了,林契不是一个能轻易服人的人,魏可的强悍射击实力,不仅让林契起了一丝敬畏之心,更令他升起一股强烈的好胜之心!
话说,自从提干之后,林契已经很久没有遇上能令他敬畏的对手!
“阮少校,我陪貌昂兄弟去那措!麻烦阮少校,拿着我这封信找独立营一连连长,让他带着一连,立刻赶来那措增援!放心,一连连长是我一手带起来的兵,他知道怎样做!”
当林契得知,阮明珠想让他回去送消息的时候,反而提出了如此建议。
他不想当跑腿的,他想和魏可一起去打仗!
不仅如此,还安排益岭独立营来帮忙!
我去!怎么一个比一个积极?
魏可也很无奈。
其实他不想让任何人陪着他,以他的本事,如果遭遇掸渠的人,是打是留,他一个人是最方便的,但林契的好意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还有朋友做吗?
“林营长,既然你要去那措,我这支步枪就送给林营长吧!”
阮明珠突然把手里的14步枪,递到了林契面前。
林契顿时慌了,拒绝道:“这怎么可以!太贵重!这支枪一定是阮少校心爱之物,我不能要!”
阮明珠笑道:“这枪我的确喜欢,是丹拓在南的时候,缴获的战利品。不过,这支枪重量偏重,我拿着不方便。你是丹拓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而且,你是带兵的人,拿这支枪刚好合适!”
听了阮明珠的话,魏可立刻就懂了。
这女人真称得上贴心!
她也看出来了,林契似乎对魏可有所不满,于是借机送礼。
她送枪,不是因为林契本人,而是因为,他林契是魏可的朋友,并且出手帮助了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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