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郎的漆黑眼珠从黑裙上的痕迹移开落到了现任男友的身上。
唐朔的西装不翼而飞,露出了里面皱巴巴的衬衣。对于风流大少来说纽扣这玩意儿跟女人的衣服一样,是多余的所以琳琅可以从他敞开的衬衣看见数道清晰的抓痕。
不等唐朔说话琳琅没有丝毫芥蒂轻笑伸手纤纤十指替他系了胸膛中央的一颗纽扣潋滟的凤眼全是趣意。
“我刚才到处找你都找不到原来是去逗小猫咪了。啧瞧这伤口没有几天是好不了了。”她似真似假地埋怨,“也不知道这只猫咪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要是前者呢我们得向主人道个歉,谁叫你手贱,要动手去撩有主之物?”
她说话的姿态实在是过于妖娆媚眼如丝撩人心弦。情场高手的唐朔怔在了原地,一时忘记了回话。
“如果是后者呢,呵”
黑发女郎掩嘴细笑,“那当然是要将这只小野猫的小爪子给剁了给我金贵的唐少爷赔礼道歉。唐少爷,你说是不是呢?”
唐朔被美色迷惑,一听这话,瞬间清醒,“你胡说什么?”
琳琅没看她,而是满带笑意注视着男朋友怀里的小野猫,“小猫咪,哦,不对,章小姐,您看这也才十月份的天气,入秋不久,也不算冷,您什么时候能停止取暖,把您的脑袋从我男朋友的胸口挪出来呢?这里呀,可是每个女朋友的专属枕头,轻易枕不得的。”
章明珠的脸唰的一下红成猴屁股,四周是一双双好奇又略带鄙夷的眼睛,让她羞愧极了,恨不得挖个洞当场钻进去。
“阿朔,你,你放开……”
她小声地抗议,又小小地挣扎着。
“嗯?原来你也认识唐朔呀。”琳琅的美眸顾盼生辉,尽职尽责扮演尖酸刻薄又美艳多情的女朋友,“那我跟他好上的时候,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呀?璐璐跟清瑜都在给我出主意,就你呀,一个人待在角落里闷声不吭的,我还以为哪里又招你生气了呢。”
章明珠呐呐地说,“我没有生气。”
琳琅微笑,“没有生气,那是最好的。不过,我们是同一个宿舍的,知根知底,就算你不愿意让我们知道你在黎家做下人,做的还是我前男友的贴身丫头,但你认识唐朔,也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嘛,你辛辛苦苦瞒着我们做什么呢?我像是那种会乱想舍友跟男朋友胡搞的小气女朋友吗?”
场上众人的脸色顿时变得很精彩,跟调色盘似的,他们吃瓜吃得太多,都不知要做出什么合适得体的表情了。
这个小丫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跟没吃饱饭似的,身材干瘪,皮肤也差,活脱脱一个乡村小土妞。虽然他们知道内在美比外在美更重要,但人类的天性就是更偏爱漂亮干净的事物,这丑丫头哪里来的魅力迷倒了黎家跟唐家的大少爷?
他们揉了揉眼睛,差点以为是自己产生了幻觉。
章明珠被琳琅这一通不带脏字的质问给弄得不知所措,她的眼眶隐隐泛红,倔强地没有落下来。
丑丫头哀求看向唐少爷,“阿朔……”
琳琅仿佛这才回过味来,诧异扬了扬眉,“怎么你也叫阿朔?我还以为像这种亲密的名字,只有情侣之间才会叫的呢。”她笑着补充,“我可是花了两个多月,才得了唐少爷的同意,叫上一声阿朔,看来你们交情匪浅,是认识很久了?”
唐朔是大二上学期挖黎漾的墙脚,开着风流多金的富二代专属挖掘机,很是锲而不舍挖了一整年,终于把花盆里的土给挖松了。随后,他知道蓝琳琅暑假打工的地点,叫上一班孤朋狗友做智囊团,花招百出,死缠烂打,终于把人缠上了手。
这还没完,唐大矿主在大三一开学就开了辆豪车,高调拉风送蓝琳琅回校,这才有了后头的豪门照,让琳琅在校园的小北论坛以拜金女的身份一炮而红。
满打满算,两人交往的时间也不过才三个多月。
真正交往之后,蓝琳琅发现,唐朔是典型的面热心冷人士,表面风趣健谈,跟人打成一片,做他女朋友天天收到惊喜,甜得像掉进了蜜罐里,但实际上,他总是冷眼旁观女朋友的窘迫。
人们都在羡慕蓝琳琅找到一个富贵又体贴的男朋友,也觉得她配不上,可谁知道她因为唐家少爷女朋友的身份承受了多少?
唐朔的朋友起哄叫她嫂子,但却不给她嫂子应有的尊重,女的话里话外贬损她,男的无时无刻骚扰她,蓝琳琅向唐朔诉苦,对方不以为然,说她是太敏感了,想多了。
蓝琳琅在感情里原本处于弱势的一方,她还能说什么?只能默默地忍受了。
琳琅感叹,唐朔这挖墙脚挖得不太地道,好好的一朵芙蓉花到他手里,他不爱惜也就算了,非得上手揪下几片花瓣,踩得七零八落,化成一团春泥,好给他心爱的小草女主当肥料。
话说唐朔这样富贵圈子里的大少爷,又是怎样跟小草一样的女主扯上关系的呢?
但凡每一个爱而不得的男配,都得有一段凄惨的过往,而且在这段过往里,女主阴差阳错,成了救赎男配的光。
咱们的唐少爷是唐家内斗的牺牲品,被狠心的小叔子扔到了郊外,准备以此威胁他大哥让位。唐家主也是狠人,他决定放弃唐朔,培养小儿子当接班人。最后是小叔子害怕闹出人命,准备将人找回去,却发现唐朔已经不见了。
十岁的唐朔被路过的一对中年农村夫妻相中了,见人长得唇红齿白,动了做儿子的心思,把人打晕,强行绑上车。
小唐朔凭借一番聪明才智逃跑了,他灰头土脸地向警察求救,但当时唐家为了掩盖丑闻,将消息封闭,警察以为小孩子是来行骗的,于是把他送到了孤儿院。唐朔当然是不肯的,他又趁机逃跑了,可是被家人惯着长大的小孩子能干什么?他很快就饿晕在街头。
这时候女主就登场了,五岁的乡村小姑娘见人昏迷了,依葫芦画瓢,给昏迷的唐朔做了个人工呼吸。
就这样,唐朔醒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
慢慢地,小唐朔的脸红了。
这一个人工呼吸被唐朔记挂了多年,即使唐朔很快被接回唐家,再度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一群衣着精致的小姑娘围着他,他想起的依旧是那个巷子里的小姑娘,以及懵懵懂懂的初次亲吻。
他花了很多力气,终于在多年之后,找到了在黎家工作的章明珠,两人惊喜相认。
在唐朔的心中,章明珠已经成了他心头的白月光了,哪怕她长得不符合他的预期,但那份心动随着时间慢慢发酵,让章明珠的地位变得更加特殊起来。
唐朔向章明珠表白了。
随后这位在情场上无所不利的大少爷遭到了人生的第一次打击章明珠拒绝了他。
唐大少爷惊呆了。
琳琅在想,要是章明珠这回答应了唐少爷的追求,估计也没后来那么多事了。不过唐少爷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吃一次不同品种的野菜,也许会惊为天人,但长时间下来,估计也得营养不良,那么分手也是迟早的事。
正是因为章明珠的拒绝,激起了豪门公子不服输的个性,他铆足劲头讨章明珠的欢心。但章明珠心里全是她的神仙少爷,唐朔这种风流张扬的浪子张嘴就是荤段子,令她又羞又害怕,时常躲着他。这一躲,还躲出点不同寻常的小滋味来,让唐朔对她更是上瘾。
唐少爷情人眼里出西施,更觉得章明珠跟那些别有用心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她才是真正的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是值得被人好好呵护的。
自从章明珠上了大学,唐朔发觉她的情绪总是时不时低落,有时候叫她半天也没应。他当时被家族外派,有心无力,只得快刀斩乱麻处理了那边的事情,申请调回京都。
这一回来,正好撞上章明珠生病,她一个人在宿舍里发着高烧,浑身湿透,满脸通红,连喊人都是意识不清的。唐朔又惊又气,把不在宿舍里的三人全给迁怒了,她们就是这样照顾舍友的?就不怕把人烧成傻子吗?
在他最愤怒的关头,章明珠的手机响了,来电名字是“女神蓝琳琅”。
还女神?
他冷笑接通了电话。
那头传来一个温柔又略微性感低哑的女声,对方说她一套水彩笔落在了宿舍里,让章明珠送过来。唐朔跟女人交往多了,基本能想象出这人凤眼红唇的模样。
在平时,他不介意跟这样的女人谈情说爱,可是他的明珠因为高烧昏迷不醒,她居然想让人给她送东西过去!这还他妈的是个人?
唐朔气得差点当场砸了手机,也记住了这个叫蓝琳琅的女大学生。
蓝琳琅还不知道自己这一举动被唐朔这匹恶狼盯上了。章明珠是个锯嘴葫芦,也不爱凑热闹,没课了就塌下肩膀,缩在床的一角,攥着她那台老式手机宝贝地看。
宿舍的人对这一幕习以为常,久而久之也就不叫她了,各自上课吃饭,她半天又不说话,哪里知道她有没有生病发烧?
那天是星期三,蓝琳琅课程繁忙,一节接着一节,实在抽不出空回去拿东西,其他两人也是这样,她只得硬着头皮去拜托没课的章明珠。
她一说完,那边的电话就挂了,蓝琳琅也没在意,继续上课,等着章明珠送东西过来。她跟这位性格拧巴沉闷的舍友相处一年,也算摸清了她不回话默默做事的风格。
谁想到,下一堂课开始了,章明珠也没来,两手空空的蓝琳琅被严厉的师长骂得狗血淋头,那是优等生蓝琳琅第一次挨骂,心里也委屈极了。
她跟章明珠冷了好几天的脸,偏偏章明珠生了病,心理比平时还要脆弱,她不明白蓝琳琅为什么不对她笑了。章明珠不善交际,活了二十多年,也只有唐朔这个可以倾诉的朋友,她将自己的委屈说给他听,唐朔更是暗暗记在心里,决定要给蓝琳琅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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