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时候,时间总是走得特别快。
当慕言伊定睛扫过手机显示的日期,又忘了眼台日历上圈了两圈红的那个数字,才蓦然想起,后天就是洛祁景和宋天语订婚的日子了,也就是她和纪洺出国的日子。
“呼,这一天,终于来了。”
慕言伊反手,捶打收拾了一晚上的东西,有些酸痛的肩膀,坐在梳妆台前,取过便签条和笔,刷刷地写了起来。
写什么呢?
离开故土,踏上一个陌生的国度,刚抵达时的疲惫和紧张会刺激加重对一个国家的陌生,所以,在刚到的一个星期时,人会非常不适应,不想出门。
这个时候,就需要采购一些过渡食物,带过去。
当年,慕言伊被慕均送去国外读书,她什么都没有准备,英语又不好,虽然口袋里装着钞票,可也吃了不少苦头。
吃一堑,长一智。
后来,每当有学弟学妹向她请教出国经验,她都会千叮万嘱,食物和药品一定要带一些过去。
这次去的是美国,而不是她留学的英国,慕言伊担心自己还是会水土不服,便决定写个单子,明天去采购一些。
万一她不需要,纪洺需要呢?
写好了单子,慕言伊伸了一个懒腰,去泡了个澡,吹干头发,护完皮肤,便扑到床上,蒙头大睡,一夜酣眠。
隔天一大早,慕言伊随意扎了一个马尾辫,套上一件黑色半高领宽松毛衣,磨得奶白色的牛仔小脚裤,毛衣前面塞进牛仔裤里,下面套一双小白鞋,裹上红色的薄围巾,便斜背着一只信封包,推着上次在超市买炊具赠送的简易便携购物车,戴着耳机,听着歌,悠闲地出门。
慕言伊沉浸在bressanne旷远忧静的歌声里,并没有注意到一辆低调的黑色宾利不远不近地跟着她。
慕言伊先到路过的药店里买了一些常用药,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穿过马路,去对面的家乐福买干粮。
不知是不是她听歌听得太入神,差点被一辆车刮掉,吓得坐在宾利车里的男人俊朗的面庞刷地惨白!
洛祁景死死瞪着慕言伊如受惊的小鹿般睁圆了眼睛,拍了拍胸口,快速过了马路,才松了一口气,暗暗地在心里骂,“这个蠢女人!”
油门一踩,在前面的路口转了弯,径自将车开进了家乐福的地下车库。
“慕小姐?”
一道温柔的女声叫住慕言伊。
她侧身看去,望见一张美艳妩媚的女人脸。
宋天语。
洛祁景的未婚妻。
慕言伊心头一紧,清丽绝色的脸蛋扬起浅浅的笑意,点了点头,“宋小姐。”
宋天语打量了一番慕言伊,心头略过一番诧异和嫉妒。
这个慕言伊的气质忽然沉静了许多,衣着低调,却散发着独特的魅力。仿佛以前那个活泼乐观的慕言伊已经不见了,或者被她深深藏了起来,现在的慕言伊是不动声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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