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6章 主唱(1 / 2)司马白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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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许晴一样,高晓松第一志愿报的是清华电子工程系无线电专业,老狼第一志愿报的是哈工大,这时候北平上海的孩子都不愿意离开北平上海去外地上大学,老狼就来到北航三分院学了无线电专业。

这几天,这首同桌的你,就象飓风起于青萍之末,不知哪个宿舍先是哼唱,接着一栋楼,一个系,整個校园都在唱着这首不知哪个人创作的歌儿。

清华大学26号楼614室,下铺。

老狼坐在高晓松的床铺上,拨弄着吉他,“这歌儿真带劲,简直就是为我写的。”

时光退回几年前,读高三的老狼在中山公园遇见一个穿着一个穿着蓝色背带裤的长发女孩坐在木椅上静静地看书。

他对她一见钟情,后来打听出是八中的同学后,就展开了热烈的追求,真心总是能打动人的,两人开始了早恋。

情浓时,两人还在八中的一颗梧桐树上刻下了“相伴永远”的诺言。

不是每个早恋都影响学习,88年高考,女孩考入北大……

她,也是老狼的同桌的她!

“打听一下,谁写的歌儿,得把丫挺的吸收进乐队中来,”高晓松一幅冷静的口吻,“这歌写得太感人肺腑了,我敢肯定,这是从灵魂中流淌出的音乐……”

“我听说是广院先传出来的。”老狼站了起来,“不如我们一起去广院吧。”

两人赶到广院的时候,中央台综艺大观的主持人成方圆也赶到了广院。

她毕业后在中央乐团任演奏员,1985年,由她演唱的《童年》还获“十大金曲“奖,她非常喜欢这样直白舒缓的歌声。

“还真不是我们院的学生唱的,另有其人。”广院团委的老师匆匆赶来的时候,带了第一手的资料,那个陈小艺的老乡,那个娇小可爱的幺妹子。

“是中戏的同学,叫作江浔的,对了,就是电视上的那个高翔……”

哦,是他。

成方圆笑了,她跟王刚都认识江浔,江浔在文艺天地里的小品还是王刚找的他。

后来,是成方圆推荐杨哲去拍的广告,两人才相识……

“我们想搞一台大学生毕业晚会,这个节目我们要了。”成方圆笑道。

她直接在广院就打传呼给杨哲。很快,电话回了过来。

“杨哲,你告诉江浔,给我回电话,不,你直接告诉他,明天到中央台参加大学生毕业晚会的彩排……”

……

这是央视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晚会,几乎全中国的大学生都在观看,中学生,小学生也在观看。

江浔昨天晚上也看了,还是跟胡军、何冰等人一起看的,当搞得清楚,江浔就是这首歌的原唱,何冰差点背过气去。

怎么好事都让一个人赶上了!

胡军追着江浔撵了半个校园,你早说你自己就是这首歌的原创不就得了吗,至于我跑到别的系去抄歌词吗?

龚丽君却在人群中叹口气,那个能唱到女生心底里的人,竟然还是少爷!

晚上打打闹闹,第二天,大家集合,去首都剧场看话剧北平人,演完后,江浔又来到后台。

“刚哥,你演得曾文清演得真好。”吴刚的曾文清,软弱的让人难受,他演出了一个空壳的感觉,不愿思想,不愿宣泄心中的苦闷,似乎失去了人生的兴趣!

吴刚很得意自己的表演,这也不是江浔第一次夸他,可是他仍然很受用,“浔子,跟哥学着点,得,看你这么上道,明天请我跟你嫂子吃……,吃什么呢,你狗鼻子,一准知道哪里有好吃的……”

“要不,到杨立新家里吃去?”江浔开着玩笑。

“不去,他家的咸盐不要钱,咸盐炒大酱,我可受不了。”吴刚一脸的矫情,眉开眼笑。

“对了,你跟秀清姐什么时候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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