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齐就想这一口呢,这甜嫩的笨玉米,越吃越香。
它不像后世的甜玉米那么地甜软多汁,但更有嚼劲,玉米味也更浓郁。
这段时间里,家家户户都会趁着玉米嫩的时候吃上几顿。
秦齐突然想起肖琢,前世那个清冷绝伦的男孩,他最喜欢吃嫩玉米。
就是在这一年的暑假吧,他们相遇相识,最后相忘于人海。
秦齐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她想去找找他,看看今生今世还能不能遇上。
“爸,咱能不能拿这嫩玉米去卖啊!我看集上有开始卖的了。”
秦有良从没动过这心思。
“卖给谁去啊,家家户户的都种着,集上好几家都在卖,咱们去了卖不了一个两个的,还得耽误功夫……”
肖琢这会每周末都应该在摊位上吧。
秦齐下定决心,说道,“爸,要不,咱卖到市里去咋样?”
秦有良仿佛在看外星怪物一般看着秦齐。
“嚯!几个玉米哪值得跑那么远,咱们人生地不熟的,还要坐公交车去,去了那里咱也不知道上哪卖,再给人骗了,到最后你扛一麻袋累个半死,能赚个车钱回来就不错了,不值当不值当。”
秦齐一点也不想放弃,“只要东西好,还怕卖不出去嘛!我想去试试。”
秦有良狠狠掐灭了她的想法。
“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我知道你想着帮家里赚点钱,可马上就中考了,咱这时间可耽误不起啊!”
秦齐急了。
“可是,这嫩玉米的时间也耽误不起呀!等我中考完,那玉米早该下市了。”
秦有良不为所动。
秦齐就知道爸爸不好劝,还是等事情有眉目了再来劝吧。
晚饭一结束,秦齐就郑重其事地开始带小妹搞学前启蒙。
“小妹,我们今天先来认字吧。”
小妹乖巧地坐在秦齐的书桌旁边点点头。
“好呀,大姐姐,我想认字。”
“好,咱们就从人开始吧!一撇一捺就是人,你看我站起来给你示范一下。”
秦齐并起胳膊、两腿跳开摆了个人字。
“伸开双臂就是大,下面加跟小棍变成太,头顶擀面杖就是天!”
秦齐边说边拿起家里趁手的工具摆弄着。
秦小妹被逗得前仰后合,“这太有意思了,我也要来试一试。”
旁边的王美兰也乐了。
“哎呀,闺女,你这教法可真好。
我以前要让你给我当老师的话,估计就不会做个睁眼瞎了!”
王美兰小时候上的是村里的夜校,就是有老师来了在黑板上写一排大字,让大家跟着念。
王美兰从头可以念到尾,但中间挑出来一个又不会了。
而且那时候她还要背着妹妹一起去上课,课上妹妹连哭带闹,她哪有心思静下来学认字。
秦齐鼓励妈妈,“要不您也跟着小妹一起学?现在学也来得及!”
王美兰连连摆手。
“算了算了!我记得秦大宇像小妹这么大的时候,你二婶杨一梅带他认了50个字。
过年的时候她拉着去你奶奶面前好一顿显摆,你奶奶点着我的脑门子开玩笑,说连个小娃娃都超过我了!我这确实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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