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还在新兵连的时候,狙击手教员就曾经跟我说过,一个合格的狙击手就是要找到战场上别人不以为然的细节,它可能救你的命,也可能救所有人的命,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会帮你完成任务。
哈米斯可能做梦也没想到,只是一顶普通的迷彩帽,就让我的枪口锁定在他头上。
刚开始的时候我不敢确认那家伙就是我苦苦寻找的哈米斯,经过仔细观察才发现,他身边围的人是最多的,而且不管走到哪里,他都站在中间的位置。
如果不是我的阵地设在制高点上,还真没法锁定这个家伙,虽然前面的坦克旁边也围了许多人,但此时我更加确信坦克肯定是哈米斯设下的假目标。
现在想想才明白,他为什么不躲在看似最安全的坦克里,因为如果还有空袭的话,坦克必然成为第一目标,数十枚火箭弹打下来,他连躲避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换做是我也不会躲在里面等死。
经过近两分钟的等待和观察,在我越加确信他就是哈米斯的时候,那家伙终于抬起了头,看了看周围的地形,然后又迅速低下头用帽檐挡住脸,也许是他觉得周围并不安全,或者干脆感受到了危险的存在,显得异常警惕。
但对我来说只需要一瞬间的抬头就足够了,哈米斯的样子已经深深刻在我脑子里,只一眼便认出就是那家伙没错,那个设下陷阱害死我两个战友的混蛋,我们都曾发誓用他的血祭奠亡故的兄弟。
这一天终于让我等到了,我松开扳机,拇指和食指相互摩擦了一下,我承认有点紧张和激动,不是因为发现了目标,而是终于要报仇了,这一枪决不允许有任何失误,我把能想到的一切影响弹道的因素全部测算了一遍,在保证绝对万无一失的情况下,锁定哈米斯的头颅,扣下了扳机。
子弹以三倍音速的速度激射而出,穿过空气精准无比的穿过哈米斯的脑袋,我看到鲜血从后脑喷溅而出,刺目的鲜红,此时此刻在我眼里是最美的颜色。
没有时间让我迟疑和欣赏,抱着枪抓过背囊,披着伪装衣掉头就跑,刚跑出几步,身后的阵地就被子弹覆盖了,原本这个位置不在他们的射程之内,但敌人从营地出来后一直向我的位置靠近,此时相距只有六百米左右,已经在重机枪的射程之内。
我没有庆幸自己跑的快,因为接下来就会有炮弹落下,话音未落,熟悉又刺耳的尖啸声便传了过来,我吓得一缩脖,连忙趴在地上双手捂着脑袋,半响之后传来轰隆一声巨响,但我只是听到声音,完全没受影响,抬头一看,吗的,原来是个过顶的炮弹,在百米之外爆炸。
这并不值得高兴,因为敌人校准弹道后,炮弹会打的很准,没时间磨蹭,我爬起来撒腿就跑,按照之前计划的撤离路线玩命的往山下狂奔。
果不其然,几秒钟之后,身后的阵地炸翻了天,除了迫击炮和火箭筒之外,坦克也调转炮口瞄准了山头。
身在几十米之外,仍然身后的气浪滚滚而来,我像狂风中的树叶一样直接被吹了起来,还好离得比较远没有卷上天,但也失去平衡摔在山坡上,炸飞的碎石铺天盖地的落下,噼里啪啦的砸在我身旁,我没办法控制平衡,身体顺着山坡滚落而下,两只手紧紧抓着头盔,心里祈祷着只要保护好头,我就能活下来,一定可以活下来。
事实证明滚下来还是最快的办法,当我撞在一块巨石上的时候,已经脱离了爆炸范围,我保住了头,可貌似身体快要散架了,但现在不是检查断了几根骨头的时候。
我咬着牙憋足一口气爬了起来,然后一瘸一拐的往山下走去,虽然我在坚持着,但每走一步身上就传来过电般的剧痛,我知道肋骨肯定是摔断了,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在我眼里好像两万五千里长征,怎么走都不到头。
两只手拄着枪,步履蹒跚的从山上下来,此刻我真想拿出兴奋剂给自己来一针,可我知道不能那么做,不然就真的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