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8月17日,晴天。
泰晤士河北岸,切尔西-肯辛顿区,德鲁斯庄园。
金碧辉煌的大厅内,奢华壁炉燃起绿色火焰,一个小女巫突然从绿色火焰里走了出来。
她穿着内衬衫,搭配过膝的格纹百褶裙和编织袜,脚上是英伦风圆头软底小皮鞋。
146cm的身高,看上去娇小可爱。
一头棕色微卷长发,非常浓密蓬乱,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肤色白皙,五官精致。
这个小女巫,就是赫敏·简·格兰杰。
今年12岁。
“格兰杰小姐。”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几个麻瓜女仆看见赫敏,立即恭敬行礼。
“你们好。”赫敏礼貌点头,说着一口标准的河口英语,显示出她中产家庭的阶级身份。
不一会,她熟练的走上4楼,敲响格兰·德鲁斯房间的大门。
“格兰,你在里面吗?”
咔嚓~
大门被人拉开,露出格兰·德鲁斯的身影。
“赫敏。”
格兰·德鲁斯微笑。
没曾想,小女巫突然扑入他怀里,高兴的搂住了他的脖颈,大声尖叫道:“格兰,你没事真的太好了,你不知道,我从《预言家日报》看到了你被抓走的消息,我吓坏了,我以为你会被判刑,关入阿兹卡班……”
小女巫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洗发水香味。
格兰·德鲁斯楞了一下,旋即拍了拍她后背,温声说,“放心吧,我没事,这不是平安回来了吗?”
“你怎么会去翻倒巷?还发生了那么恐怖的事?”赫敏目光担忧的望着格兰,紧紧抓着他的手。
“谁知道呢,从炉门走出去,就到达了翻倒巷,可能是我咒语念错了吧。”格兰·德鲁斯摇摇头,不想再提这件事。
赫敏很聪明,看出格兰·德鲁斯不想提这件伤心事,于是不再询问了。镇定下来后,赫敏突然意识到什么,忙不迭松开格兰·德鲁斯的手,白皙的小脸蛋上腾起一抹红晕,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流露出几分羞涩,显得格外不安。
1988年的某一天,赫敏·格兰杰正在花园里喂食一只流浪猫,突然有一个英俊的棕发小男孩,从昂贵的劳斯莱斯轿车上走下来,安静的望着她、打量她,询问她叫什么名字。
“赫敏·格兰杰!”
她稚嫩的大声回答,童真的眼睛,好奇的盯着这个小男孩,似乎只在电视机里看过这样的贵族富家公子。
穿着打扮,像个英伦小绅士,一口标准的女王式英伦腔,充满上流社会的贵族腔调。
这样的富家小少爷,与伦敦郊区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可令赫敏没想到是,她居然和这个小少爷成为了朋友,并且在他的帮助下,父母的牙医诊所,接到了许多德鲁斯公司员工的订单,家庭收入翻了好几倍,从普通中产家庭,一下子变成富裕家庭。
赫敏很小,但很聪明,家庭收入的变化,父母脸上的笑容,让她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格兰·德鲁斯。
她很珍惜这个朋友,甚至爱上了他。
她甚至私底下偷偷练习英文发音,决定努力学习,考上剑桥大学或牛津大学,试图跨越阶级身份,能够配得上他。
直到她无意中控制着一只花瓶悬浮在半空中。
然后,她知道了格兰·德鲁斯的真实身份,一个小男巫!
那是她最高兴的一天。
她是独一无二的。
她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在麻瓜社会,她和格兰·德鲁斯阶级身份相差甚远,但在巫师世界,她和格兰的身份是一样的。
于是,赫敏非常珍惜这个身份,买了许多魔法书籍,试图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女巫,跟格兰·德鲁斯在一起。
“进来吧,哈利待会儿也该到了。”
格兰·德鲁斯看着小女巫脸上的羞涩笑容,只感觉很可爱,他的心理年纪要比赫敏大多了,自然不会有什么奇怪的想法,当初认识赫敏,只是因为她是格兰·德鲁斯记忆里少数熟悉的人之一。
上辈子,格兰·德鲁斯看过《哈利波特》的电影,大概知道部分剧情。
不过,他更喜欢《神奇动物在哪里》,看过不止一遍,就因为纽特·斯卡曼德和他的神奇魔法动物。
所以,格兰·德鲁斯也有一只精致皮箱。
里面施展了无痕伸展咒。
被分为数个区域,有‘德鲁斯的魔法草药温室’、‘德鲁斯的魔法森林’、‘德鲁斯的炼金工坊’、‘德鲁斯的魔法书屋’、‘德鲁斯的移动军火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