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8章 民愤极大(1 / 2)夜行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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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虎从拘留所出来后,二话不说就去弄了一大盘粗麻绳,直接来到田大壮家门口,敲了几下门,田大壮一听是汪虎就没敢应声。

汪虎喊道:“田大壮!我知道你在家,你不是报警抓我吗?我给你说过,我要吊死在你家门口,你以为我吓唬你是吧,你给我等着!”

汪虎开始动手,将绳子拴在田大壮家门前的树上,挽了一个扣,从附近找了几块砖头垫着脚,将自己脖子伸进绳扣里,一脚将砖头踹开。

田大壮在听到汪虎扬言要上吊的时候,就趴在门缝往外看,一看汪虎真的要上吊,可把田大壮吓坏了,赶忙出门托住汪虎的腿,将汪虎从半空中弄了下来。

汪虎被勒的翻了白眼,坐在地上歇了半天,缓过气后笑道:“我和丽丽的事,你答应不?”

田大壮看着汪虎无赖的表情,不知该如何回答。

至此以后,田大壮是小心加小心,基本不让女儿出门,即便这样还是没逃脱汪虎的骚扰。

田大壮无奈之下只好让妻子带女儿去外地躲躲,没想到汪虎就在附近蹲着,在路上将二人截了下来,抱住田丽就亲,田丽母亲上前阻止,被汪虎一把推倒在地,幸好当时遇到三个高中生结伴回家,三人跑过来把汪虎拉开,田大壮也闻讯赶到才没让汪虎得逞。

田大壮在笔录中说,老伴带着女儿至今还在外地躲避,自己虽然一辈子没跟人动过手吵过架,但是现在被逼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如果不是汪虎已经死了,自己也会想办法找机会宰了他,不然一家子都没法活了。

五组办公室的桌子上的笔录中还有一份比较特殊,王博和马思在走访中了解到,有个叫夏夏的女子和汪虎来往密切。

在傍晚的时候,王博和马思依照居民的指引下来到夏夏居住的地方,这是一处很简单的居所,只有两间房,王博敲了门,并没有人应答。

几分钟后,有邻居大婶路过告诉王博,这里面住的女子这个时候一般不在家,基本上都是后半夜回来,睡到半下午就走了,王博问起夏夏的工作,大婶神情厌恶的说了一个字“鸡”。

凌晨两点,王博二人终于等到夏夏回来,一般从事这种职业的女子见到警察第一反应就是跑,而夏夏看到警察并没有想象中的慌张。

在简陋的房间内,夏夏叙述了和汪虎接触的经过,夏夏是外地人,略显消瘦的身材,有着算得上清秀的面容,但是脸色苍白,神情木然的告诉王博自己就是做小姐的。

即便是历史上那些十恶不赦的土匪,还讲究“不抢穷人碗,不孬婊子钱。”对人性泯灭的汪虎来说根本没有这些顾忌。

最初,夏夏是在洗浴中心做收款员的,古木镇的房子便宜,夏夏便在这里租了两间房。

有一天夏夏去镇上吃饭的时候,正好遇到汪虎,汪虎拦住她,没话找话的问夏夏家在哪,夏夏让他走开,汪虎一听夏夏是外地口音,更加肆无忌惮,从这时开始汪虎就像狗皮膏药一般,粘住了夏夏。

一个人在外无依无靠,夏夏备受欺辱,当汪虎跟踪夏夏得知了她是在洗浴中心工作,汪虎就开始了一系列的行动。

在深夜的时候,潜入夏夏的出租房,强奸了夏夏并搜走了夏夏身上所有的钱,然后扬长而去。

接下来的日子汪虎更加猖狂,动辄破门而入凌辱夏夏,强迫夏夏去做小姐,得来的卖身钱要按时交给汪虎,稍有不从就拳脚相加。

夏夏向王博二人亮出了胳膊和腿上的伤痕,令人触目惊心。

这不是殴打留下的疤痕,而是香烟烫下的疤痕,密密麻麻数不胜数,身上还有很多,夏夏说。

王博问,他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你为什么不报警?

夏夏苦笑了一下,我从事的职业本来就不可告人,而且我一个外地人,身份证都被汪虎拿了去,至今连暂住证都没办,真闹大了,被抓进去的第一个就是我,像我们这种人,只能靠自己。

夏夏晚上上班,白天睡觉,被汪虎折磨的神情恍惚,竟然不知道汪虎已经死了并且连头都被人卸走了。

王博叹了口气,不解的问道:“你就打算这么一直被他欺辱?”

夏夏淡淡道:“不会,反正我活着也没意思了,可是我连买刀的钱都没有,钱全被汪虎搜走了,哪天有机会弄一把刀,我杀了他,再自杀,一了百了。”

马思道:“不用了,汪虎已经死了,连头都没了!”

夏夏眼睛一亮:“真的?”

邵东看着这些笔录愣了半天,一共有三十多份,无论如何邵东都没有想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曾作出这么多人神共愤的恶行,而且这三十多个人当中,无论是谁杀了汪虎,从动机上来说都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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