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醒来,还是被他唤醒的,他就坐在床头,许她一刻的功夫回神,说,“琴都拿出来了,不看看?”
“嗯……看。”
那把焦尾。
之前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没有时间练,现在嫁给了他,还好,他就在身边。
想着要看琴,乐山渐渐就醒神了。
她的那把琴,是她从娘家带来的最贵重的物品,日日都要问兰仔细照拂着,盖着沉布,还担心它会落灰。
今日,这把琴终发挥了作用。
乐山喜爱这把琴,又不愿把它拿出来。
这把焦尾,是沈璞送给她的定情之物,望着这把琴,一时间,总能勾起她好多愉快和不愉快的回忆。
说起这把琴,乐山摸之又摸,看完了,盖了沉布,叫问兰继续再抱回金库去。
还是舍不得,乐山喊住问兰,“算了,一会儿我自己抱过去。”
朗月是知道究竟的,这把琴,原先就放在她家侯爷的床头,那时,侯爷顶宝贝的一件东西,她可不就要仔细照顾着。
没想到,这琴兜兜转转的,它又回来了。
“朗月,你笑什么?”乐山问。
“没,”朗月仍是笑,“我只是想着,原来侯爷和夫人,竟然早已经认识了。”
“可不就是嘛,”乐山怅惘,“认识好久了,久到当初见你家侯爷时,他是个什么模样,我都快忘了。”
真的太久了。
“咳……”
沈璞忽从身后过来了,还咳了一声。
下人们给他行礼,喊,“侯爷。”
他摆了摆手,示意身边人下去。
身边人退尽,乐山望着他,发现他的脸颊略略有些发红。
一大早的,这可真是个稀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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