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五十三章:道德绑架(2 / 2)蓝色薯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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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守主义,如果一个人连道德底线都没达到,连道德义务都没尽到,用道德底线的标准、尽道德义务的要求对他进行道德判断就不仅不是道德bn,相反是在捍卫作为一种“公共善”的道德。那些把什么都称之为“道德bn”的人,等于连这样的道德底线和道德义务都要取消。”

“二、自由主义,“道德”一词的存在,目的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与精神发展,并进而形成群体性的“宽容”、“理解”、以及“尊重”。”

“其存在不同于并高于法律,没有任何强制性和规范性,是一种对模糊的“善”与“美”的渴望与追求,扎根于人的本性之中。且不论社会对“道德底线”和“道德临界点”的所在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定性。”

“道德底线,一词本身概念极其模糊,哪怕一个人跨越了“道德底线”,但凡他的行为还在法律范畴允许之内,其行为就可以被接纳和理解。仅有对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社会才能够比较客观地评价其行为为“错误”。”

“但在一般情况下用“个人道德标准”或是毫无明确定性的所谓的“社会道德标准公共善”,即“道德底线论”对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道德批判例如对“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进行批判,从根本上即是“道德bn”。

“所以,正因为“道德”本身并不存在“义务”属性,“道德义务”一词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本身不应存在。”

“三、以偏概全,在一些涉及到道德问题的事件中难免有人会以自己的经历见闻去否定他人的所作所为,不在观点问题上切入矫正,而是以一种偏激的态度去责问乃至讽刺或辱骂。”

“人和人的经历不同会导致对同一个问题产生不同看法,有部分人会认为自己经历的优先度高于他人,做不到换位思考便先去讽刺批判一番。”

“比如某人家庭破裂迫使其子尚未成年便自己在外生存,在这期间父母并未教育和管理,而成年后其子只对在外照顾他的人往来,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这种情况部分人不会对其子进行教育而是责骂或讽刺,尽管知道做的不对却不用正确方式引导,比起“道德”来说更愿逞一时口舌之快,用道德的正面来否定别人的经历见闻至使其更加偏激。”

“道德bn的实质是以道德为砝码,要挟个人或众人不得不做某些事情,结果一般是做了的也少有自豪感,不做的则会在一段时间内感到忐忑不安。”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半强迫性的捐款、本不该进行的道歉等等。道德bn之所以容易得手,是因为在强调群体和统一价值观的社会中,舆论具有足以杀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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