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二章 还真有不要命的(兄弟们,拜求推荐票!收藏)(1 / 2)钕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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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桓瞅了瞅热气腾腾的四口大铁锅里熬煮的稀粥,虽然稀得跟水一样,但是粮食的浓香味却一点不减,再加上油渣的油香味混合着小米的味道散发出来,充斥着整个山野,的确跟山珍海味一般,香得不得了!

这个时代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东西都实实着着的,猪肉是这样,鸡肉也是,须得炖一到两个时辰才能煮软。

不像现代人吃的鸡,四十分钟就熟了。

鸡蛋尤其香,那蛋黄的颜色,炒出来跟夕阳的金辉一般金灿灿的。

还有这小米,子桓在现代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小米,即便是山西的沁州黄都没有这么浓香的味道。

子桓此刻光想着要给大家吃得尽量舒服一点,不要生病,能够一直保持旺盛的精力,好好把修房子的工作完成。

却忘记了,在这样的大饥荒年代,这样大野外露天敞着熬制小米粥是个怎样的诱惑!

他朝林子里望了望,顿时觉得脊背发凉,真有草木皆兵的感觉。

什么人都不可怕,抢粮食的人最可怕!

饥饿的人,都疯狂了。

人是不能忍受饥饿的,为了一口饭,不要命才是真的。

没有那口吃的,他活不下去!

这是生存本能决定的!

眼见着太阳西西斜去,子桓赶紧鸣金收兵,把干活的人都召集回来,天黑之前一定要把晚饭吃完。

然后备战!

舂墙的妇女们,身上都是泥土的味道,伐木的家将们,身上都是木材和松油的味道,此刻也顾不得卫生了,在溪流里随便操水洗一了把脸,每人身上都泥糊糊的,手里抓着一个烧饼就着一碗稀粥就开始吃饭。

曹昂把晚上的防守任务严格布置下去,每人手里都必须有家伙,妇女们也不例外!

家将在最外围,按照六十人一组,分两组,分批次睡觉,轮番守夜,守夜人手里每人多配一柄铁臂弩和凌子刺箭矢!

妇女们睡中间,粮食和耕牛在最内里。

半大小子们听到要杀贼,个个都兴奋得不得了,早已人手一件武器,随时放在手边,混在家将群中,一边吃饭一边听他们讲杀人的故事。

“你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杀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一个老兵略带沧桑地吼道。

“我们就喜欢杀人!”

锡福记的半大小子,都吃饱了撑得没事干,整天跟在曹子文后头玩武器耍大刀。

此刻恨不得赶紧出来一个人让他们试试刀口。

子桓把曹子建曹子文两人交给王少天专门保护。

如果实在是到了生死关头,就让他骑上快马带着他俩逃跑!

在这些家将中,力气比王少天大的人多得是,但是那些人只适合浴血奋战奋勇杀敌,不适合带人逃跑,逃跑还是要选一个身形轻灵的人,像影子一样的最好。

王少天无疑就是这样的人选。

也不知道他的另外一重身份是什么,总之子桓觉得他不简单。

经常一袭黑衣半夜出入就是有问题,但是子桓试探过,他对子桓几兄弟都没有恶意,忠心耿耿实实诚诚。

自从进了林子之后,王少天一柄长剑就不离身,整天蹲在最高的树枝上四处瞭望。

看他那样子,晚上他也不准备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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